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的改革方向。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旨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增长潜力,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实施路径来看,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金融创新服务三箭齐发,关键在于推动“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
培育新质生产力对金融提出新要求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金融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需要更加均衡的金融市场结构。鉴于新质生产力资金需求大、科技创新高风险特性,需要以长期资本金融为主、短期货币金融为辅的更加均衡的金融结构,应重点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确保科技创新企业获得有效融资支持,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是需要更加高水平的科技金融体系。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要求金融机构优化服务、创新评价体系,通过科技手段精准评估企业创新能力,实现知识产权的信用化与数字化,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与质量,赋能新质生产力。需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搭建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平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更加健全的风险分担机制。针对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多重风险,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风险分担体系,更好利用保险、期货等金融工具分散风险。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及科研机构应根据不同新质生产力行业和企业发展阶段,合理分担风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升创新效益。
四是更强有力的监管体系。在推动金融科技与新质生产力协同发展的同时,需构建动态、柔性且创新的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通过穿透式监管为金融创新合规发展保驾护航。支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原则,为创新预留空间,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市场公平与金融稳定,更好挖掘并验证创新价值。
商业银行服务新质生产力大有可为
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金融业责无旁贷,商业银行能够也必将发挥重大作用。服务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既是商业银行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也是实现商业银行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
有关部门先后推出涉及专项资金、信用支持、风险分担等多方面的系列政策支持银行服务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引导。2022年以来,央行先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额度共计6000亿元,截至2023年末两类再贷款分别拉动信贷5760亿元、1570亿元。2024年4月,央行接续推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健全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推动“信易贷”工作由“扩面”向“提质”转变。
三是加强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政策引导。2024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从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等方面,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以及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等领域小微企业,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
四是推进尽职免责和风险分担机制落实落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在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助力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升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为新质生产力的产生蓄力储能。2024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颁布实施《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将尽职免责适用对象扩大至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等重点领域贷款,细化免责、减责、追责情形,通过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助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发展。
服务新质生产力是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服务新质生产力是追求高质量金融服务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当下,经济新旧动能转化,商业银行正处于新旧信贷需求转换阶段,过去房地产和融资平台两大领域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高达40%以上,相关领域深度转型导致的贷款需求缺口需要新兴领域的新增融资需求补位。中国银行业积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新质生产力融资需求也在有力支撑信贷结构调整,助力商业银行穿越低利率周期。
商业银行信贷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成效与优化方向
自新质生产力概念提出以来,中国银行业着力加强相关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成效显著。总体来看,人民银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4%。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09万亿元,同比增长21.2%。“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4.18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国有大行持续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力增效。
同时还需客观看到商业银行支持新质生产力仍有进一步优化空间。一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结构下,信贷仍然是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新质生产力更加注重技术的创新和升级,具有风险高、投资周期长、抵押物少的特征,但是商业银行面临资本金、资产质量、流动性等层面的约束,商业银行信贷审慎经营原则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资金需求匹配度相对较低。二是实际资金供需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新质生产力还需加快转变运营理念、调整有关信贷制度、创新服务模式。针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应优化融资结构,增加中长期融资产品供给,以匹配其长期投资与研发需求,促进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新质生产力的长远布局。三是应加快转变传统信贷投放路径,对民营、小微企业应持续强化支持。过去一段时期,商业银行信贷偏好于大企业、大工程等能稳定产生现金流的项目,以期获得稳定可观盈利。在这种选择偏好下,一部分商业银行形成了大客户发展路径和服务模式依赖。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存在一定程度的隐性壁垒,与国企、大企业在贷款利率、授信额度均存在较大差异,民营企业信贷融资需求受到明显压制。新质生产力发展离不开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相关信贷融资需求亟待更充分支持。四是风险补偿功能需进一步强化。我国已经基本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但从实践看仍存在持续运营、规范经营缺陷。风险补偿基金主要依赖一次性财政拨款,缺乏后续补充资金规划和细则。这客观上导致补偿金能够撬动的信贷资金有限,难以满足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
商业银行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强调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既需要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全面改革步伐,持续完善涵盖银行信贷、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创业投资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支持体系,着力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互促、深度融合。还需要不断优化、更好发挥商业银行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带动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加快集聚,为强化新质生产力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提供坚实银行信贷支撑。
一是持续优化商业银行服务新质生产力模式、产品、风控。引导商业银行转变运营模式,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和举措,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减少对传统抵押和担保方式的依赖。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持续优化和提升对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的业务开发与风险控制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引导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支持新质生产力。完善投贷联动制度设计,推动投贷联动模式普及推广。优化完善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中股权投资约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投贷联动业务的指导细则,设立投贷联动的市场准入标准,明确监管权责,强化金融机构间的协调配合。研究适度降低商业银行股权资产的风险权重,提高风险权重增级的时间期限,降低银行的业务成本。
三是进一步健全新质生产力信贷支持风险补偿制度。强化银政风险分担,解决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强化财政协调,建立风险补偿和共担机制,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创新财政资金利用方式,建立和完善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结合的风险补偿基金资金补充制度。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有效监管。优化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规范补偿程序,简化前端手续,强化事后追溯等细化设计,免除银行放贷后顾之忧。(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经济所丁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