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四川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食品安全领域的两起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一家公司在生产经营的“方竹笋(清水笋)”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今年1月25日,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中,绵竹一食品公司在生产经营的“方竹笋(清水笋)”中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尽管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采取了召回措施,但因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最终,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食品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18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一起案例则涉及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今年6月14日,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徐某某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但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徐某某未取得相关证件即开始经营鱼火锅,违法所得为1172元。鉴于徐某某属初次违法,且实际从事餐饮服务时间较短、营业额小,并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该局决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减轻处罚,最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该局也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红星新闻 记者 王明平
编辑 郭庄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