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坊

本想打开APP看个视频

结果摇了一下手机

被转到“双十一专区

想要看条消息

地铁上的一个刹车

却跳到了购物平台……

这样的情况坊友们遇到过吗?

最近

有不少市民反映称

“双十一”前后

各式各样的开屏跳转广告

伴随购物狂潮而来

不仅手机开屏跳转广告频频出现

甚至还衍生出了

“摇一摇、“扭一扭等形式

十分影响自己正常使用手机

市民:开屏跳转广告超级多!烦!很影响我办事效率,最近双十一,我发现这种更多了。

市民:有时候还关不掉,甚至很困难。

市民:侵占我的权益。

市民:他投的那些广告都不是我想要的。

据了解,这些开屏跳转广告,大多依赖于手机内置的陀螺仪和加速器等传感器监测手机的动态变化,来实现自动跳转。

记者体验发现,轻微摇动或扭转手机,就会跳转到这些"摇一摇""扭一扭"广告,在走路、乘车等身体正常摆动的情况下也可能引发误触发

如何“破解”烦恼?

也有市民安利了自己的小窍门

就是不给软件开启权限

那么

这种开屏广告的推送方式

是否涉嫌侵权?

对此,律师表示

违反了用户个人信息的决定权

张玉霞 上海市政协委员 市消保委公益律师:

它其实是违反了用户个人信息的决定权,但本身关于像开屏跳转的广告,法律是允许的,但法律对于怎么去适用,也是有一些管理规定的。

去年5月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过,对于“摇一摇”“扭一扭等传感器式触发跳屏的广告,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这种交互方式的设计,最初是为了让用户更有参与感,但需要把握好边界感。而针对新型技术,也需要及时完善细化相关标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劳帼龄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或许是通过了大数据,它精准地检测了用户的消费需求,但是也不能通过技术把我们绑架得太过分,使得选择权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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