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12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降低农业生产用电成本,山东省发改委于近期出台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德州市将积极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引导农业生产用户参与电力调峰,积极促进新能源消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文件,执行农业生产分时电价的电力用户主要包括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由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用户自愿选择,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1年内不予调整。不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文件明确电价标准,即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17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通讯员 马淑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