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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人民调解委员会
“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
在怀柔区人民法院举行揭牌仪式
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辉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乔磊
为工作室揭牌
并签订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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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怀柔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发实施《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强化党委政府协调解纷职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用好各类调解联动机制。在充分吸收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并广泛征集各镇乡(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 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工作方案》。

“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旨在以工作室为“圆心”,把即将进入诉讼渠道且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纠纷,委派回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的人民调解组织。

工作室的运行主要分为诉前引导、案件分流、案件调处、信息反馈和补贴发放五个步骤。将诉至人民法院且适宜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并征得同意后,按照“属人属地”原则,委派到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委派案件,由受委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反馈;需要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调解书的,由法院指派专人对接审查并出具文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委派案件,由受委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终止调解,并及时将案件材料退回。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并报送的,由区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后,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同心圆”人民调解工作室是怀柔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要求、社会矛盾纠纷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需要的有力抓手,是怀柔区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做实诉源治理,推动各类解纷力量向预防和实质化解端发力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