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博兴县委批准,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博兴县博奥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李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损公肥私,套取公款据为己有,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博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琳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