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日,位于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的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西艾氟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 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76.78万元。事故发生后,自贡市政府决定就此事故成立事故调查组,四川省安委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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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图片来源/公司官网

11月1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日事故调查组公布了该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称,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系丙三醇(机封液)泄漏进入反应釜(R1101A),采用蒸汽升温后,反应底物与四氟乙烯之间及四氟乙烯本身发生剧烈反应,引发化学爆炸。

调查组认定,该起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擅自改变反应条件、异常工况处置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西艾氟公司总经理戢某、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某等5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资料显示,西艾氟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位于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是一家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含氟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法定代表人为蒋某忠,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报告显示,事故发生装置为全氟烷基乙基丙烯酸酯生产线(二期),该装置由中昊晨光进行工程设计,于2018年8月建成并投产。该装置属于全氟烷基乙基丙烯酸酯生产车间(二期),位于厂区中部。事故发生部位为装置二楼反应釜防爆间钢平台上的F1工序五氟碘乙烷合成反应釜(R1101A)。事故发生前一天,也即2024年5月2日18时27分许,该公司生产二班操作工往反应釜加入五氟化碘,相关监测人员即发现压力异常并将情况报告给生产二班班长余某。余某汇报后,生产部经理张某安排维修班进行机封更换维修。不过,在几次尝试维修后,反应釜内(情况)不佳。

5月3日12时56分许,车间操作工杨某在现场关闭回水手动阀门,通过临时蒸汽软管通入蒸汽至反应釜夹套,对反应釜进行蒸汽升温。在无法正常开启回水手动阀门时,杨某违规叫来郭某进入反应釜防爆间协助。13时18分许,郭某在打开回水手动阀门时,反应釜突然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杨某、郭某及车间生产副班长谢某3人死亡。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系丙三醇(机封液)泄漏进入反应釜,采用蒸汽升温后,反应底物与四氟乙烯之间及四氟乙烯本身发生剧烈反应,引发化学爆炸。间接原因包括异常工况安全处置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及工艺辨识不到位、作业人员管控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如反应釜搅拌机封长期存在丙三醇泄漏现象,未及时予以维修处置;在四氟乙烯带料反应情况下,未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多人多次违规进入反应釜防爆间进行操作,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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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富顺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5·3”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图片来源/官网截图

调查组认定,车间生产副班长谢某、现场操作工杨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两人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西艾氟公司总经理戢某、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某、生产部经理助理王某、安全环保总监万某、生产部生产一班班长刘某某对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对前述5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报告显示,西艾氟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员工培训教育不到位,异常工况处置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调查组建议由自贡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项目的监管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也被认定对危险化工工艺(氟化工艺)辨识不到位,建议由自贡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处罚。

调查组还认定,西艾氟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生产部经理张某、总经理助理李某、环保部副经理龚某、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郑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对等前述5人依法给与行政处罚。

此外,调查组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济南国辰泰富化工有限公司涉嫌三氟化锑(F1工序催化剂)非法运输。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自贡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后依法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市安办。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