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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规则

共享安全之路

金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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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公安致全县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11月7日-12月10日,金湖县公安局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月”活动,坚决遏制交通陋习,全面压降交通事故。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从自身做起,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礼让行人;按规定停车;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行驶中不拨打、接听电话。

二、非机动车:驾乘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佩戴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进入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不违法载人。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在全社会弘扬交通安全新风尚,携手共建金湖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金湖公安再次提醒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惨烈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公安将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出行!

金湖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