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公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举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当面、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政府领导、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403室)实名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

刘超 区政府区长

18803138320

苑晓玲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13785293524

曹志宝 区安委办主任

13253108336

区安委办电话

0313-7657883

举报邮箱

wqyjjfzg@163.com

三、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案件性质和隐患危害程度,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冀应急【2022】22号)给予奖励。

1、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奖励3万元至100万元;

2、安全生产培训举报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3、危险化学品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4、烟花爆竹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10万元;

5、非煤矿山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6、工贸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5万元;

7、煤矿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8、油气管道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00元至5万元;

9、民爆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30万元;

10、矿产资源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万元至30万元;

11、房屋市政施工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10万元;

12、建设工程消防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000元至10万元;

13、交通运输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3000元至10万元;

14、渔业船舶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0%—20%;

15、特种设备依据具体情形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5%;

16、城镇燃气领域依据具体情形奖励2万元至5万元;

17、火灾隐患依据具体情形奖励500元至1000元。

请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形成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浓厚氛围。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万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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