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B1版
纠纷化解率高了群众满意度上来了
鹿寨县寨沙镇“三聚焦”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鹿寨县寨沙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聚焦“阵地建设、源头化解、人才培养”,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提档升级,为创建平安寨沙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01
聚焦阵地建设,穿上“铁脚板”助推解纷
寨沙镇整合资源,建设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配备专用车辆,为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穿上“铁脚板”。
寨沙镇统筹安排镇政府5人、寨沙司法所2人、镇乡村建设保障中心2人进驻矛调中心,组建镇级矛盾纠纷调处基本队伍;协调林业局、水利局、妇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单位派专人配合调处工作,凝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合力。坚持“集中受理多元调处”理念,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指挥、一个流程调解”模式,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极大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效率。
“以前,镇里的矛盾纠纷由各行业部门负责牵头调解,涉及林业纠纷由林业部门牵头、土地纠纷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加上各行业部门忙于日常工作,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够重视,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镇矛调中心成立后,统一受理各类矛盾纠纷,统一调配各部门力量,‘握指成拳’。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上来了。”寨沙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罗安宁介绍。
02
聚焦源头化解,发挥基层“哨所”作用
寨沙镇把基层调处纠纷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和基层治理网格的“哨所”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网格,化解在网格”。
寨沙镇杜康村马湖屯的刘某高、李某德因买卖桉树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村干部了解情况后,将情况报告至村委会。村委会随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年以来,全镇23个村(社区)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8件,村级调解员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87件,移交报送镇矛调中心61件。
寨沙镇及时受理经村级三次调解仍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联合林业、水利、司法行政等部门,与村级联动进行镇级“二次”调解。今年以来,寨沙镇矛调中心共受理纠纷86件,调解成功78件,余下的8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寨沙镇寨沙村石排岭屯丘某连与丘某明在“大窝”(地名)有5亩林地权属不清,存在边界争议,双方多次协商不下,进而产生肢体冲突。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将情况上报镇矛调中心。镇矛调中心立即组织林业、司法行政等部门骨干到现场进行调解,听取当事双方诉求,现场勘查,比对物证,最终查明矛盾焦点,提出了“尊重历史、保持现状、以和为贵”的建议。丘某连、丘某明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寨沙镇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三官一律”下沉村屯,今年以来,累计下沉村屯100余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6起,调解成功52起;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03
聚焦人才培养,建设“全能型”调处队伍
每月底,寨沙镇组织各调处工作组对当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行复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安排下一步工作。
2009年,寨沙镇拉庙村拉庙屯一组、二组,为争夺“棺材岭”(地名)和“六朝尾”(地名)千余亩林地权属发生纠纷。其间,拉庙村村委会、寨沙镇林业站、寨沙司法所及寨沙镇政府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针对该矛盾纠纷缺乏有力的物证、人证,时间跨度大,双方意见分歧大,涉及人员多等特点,寨沙镇矛调中心利用每月底集中复盘的机会,组织林业部门和村委会不断总结调解失败的原因,研究调解策略,最终提出了“二组放弃林地,一组给予经济补偿”的解决方案。随后,调处工作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同意该解决方案,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寨沙镇组织各职能部门及2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各类常用法律法规及调解工作档案材料归档等进行培训,构建“边培训边实战、边总结边提升”闭环,提升调解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记者:赖隽群
通讯员: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