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晶雅/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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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峡法院法官通过细致的调查、耐心地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长期拖欠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11月6日下午,原告巩义市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收到被告支付的货款后,亲自前往西峡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和感谢信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2019年被告西峡某冶材有限公司与原告巩义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向原告购买渣洗料100吨,约定单价为900元一吨,该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后双方开始了长期合作。2020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提出需求,原告按需向被告供货,并按照一车一付款的形式结算。然而2022年8月原告公司按照被告要求向被告公司提供了三车货物,但被告却没有支付相应货款。原告公司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清偿该三车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承办法官受案后,通过庭审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并结合双方提供的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货物运输记录等证据材料,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找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双方在签订补充协议时被告向原告支付的7万元提货预付款是否已经冲抵货款。承办法官庭后经过多方询问、调查核实,最终厘清了案件事实,7万元预付款已经冲抵之前货款,原告诉请的三车货款被告并未结算。

由于原告多次奔波催要货款而心有怨气;被告则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清偿了货款,原告仍纠缠不休,所以双方一直是剑拔弩张的紧张状态,此时生硬的判决不仅不能修复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不利于后续货款的支付。因此,为了缓和双方的情绪,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和两家企业代理人进行“背靠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讲明事实、释清法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在10月底一次性向原告公司付清7.8万元欠款,原告也放弃了利息的诉求。

“朱法官,我公司已经收到货款,这笔货款的及时入账解决了公司的周转之急,真的太感谢了,我一定要给你们送一个锦旗表示感谢!”原告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第一时间向承办法官致电感谢。

法治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西峡法院将充分发挥好司法服务职能,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以劝促和,以调解纷,切实服务好企业发展,为企业排忧解难,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编审:钟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