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深交所官方披露了最新的行政监管处罚案例,其中就有头部券商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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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被处罚涉及的IPO项目是皓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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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黄国平,董事、总经理黄碧婵二人。二人分别持有发行人 25.83%、59.69%股份,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双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巩固了共同控制关系,并约定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持续保持一致行动。但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黄国平、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未披露二人在报告期内离婚,也未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时间。

《保荐工作报告》显示,保荐人内核部门重点关注了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夫妻财产分割问题,项目组称黄国平与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且已离异,双方于 2023 年3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黄国平与黄碧婵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签署离婚协议书。

实际控制人在 2021 年 11 月 29 日离婚,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保荐人在明知前述离婚事项的情况下,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实际控制人曾为夫妻关系、报告期内离异、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时间点等信息。

二、未督促发行人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

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报告期初,黄国平直接持股 24%,通过深圳市小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象投资)间接持股 28%,合计持有发行人 52%的股份,黄碧婵直接持股 6%,通过小象投资间接持股 42%,合计持有发行人48%的股份。2020 年 3 月,二人直接持股比例不变,但在小象投资层面持股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由黄碧婵持有小象投资 60%股权、黄国平持有小象投资 40%股权,变更为黄碧婵持有小象投资 90%股权、黄国平持有小象投资 10%股权,由此黄国平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从 52%调整为31%,黄碧婵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从 48%调整为 69%。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黄国平、黄碧婵在控股股东小象投资层面的持股比例发生重大变化,使得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相关变动情况可能影响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但保荐人未督促发行人披露前述重大股权转让情况。

此外,该项目的中信证券签字保代被“重罚”,暂停资格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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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发行人律师是中伦,签字律师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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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律师事务所也被自律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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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的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也被交易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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