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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24年第11批)

为全面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65号)精神,现将截至11月30日止9217名超一年以上未认证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告。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线上手机“皖事通”“老来”“老来健康”APP或线下就近社区协助完成资格认证,届时仍未进行资格认证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予以恢复和补发。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2-12333,0552-2046205

特此公告。

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8日

截至11月30日

超一年未认证人员名单

(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