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刚刚财政部发声,支持房地产税收政策,即将推出!
近期,在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
目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
在更早之前的10月12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就曾表明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下一步也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的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业内人士分析:国家以往的房产政策倾向于降低购置普通住宅的税收成本,而对于豪宅则是增加税收成本。
优化税收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该政策旨在鼓励消费,尤其鼓励已有房居民进行改善置换。未来,非普通住宅的税收政策将与普通住宅看齐,是对大户型、高端改善住宅消费的有力支持。
常州现行税费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
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2年的免征,未满2年全额的5%(按全额/1.05*5%计算),另外按增值税额的6%征收附加。
个人所得税
按计税价格的1%或者差额的20%收取;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契税
90㎡及以下,首套1%、二套1%、三套及以上3%
90㎡以上,首套1.50%、二套2%、三套及以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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