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原告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白某,白某许诺给王某介绍工程,二人关系逐渐熟络起来。白某因家庭支出需要用钱,便向王某借款5万元,同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当王某用钱时,白某就及时还款。后王某向白某索要借款,白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王某遂将白某诉至金塔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白某偿还王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白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白某也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人也不知去向。

“法官,白某现在正在逛街,请你们赶快过来!”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出击赶赴该地,将被执行人白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白某的态度也逐渐缓和,并表明自己有还款意愿,但确实难以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便展开调解,建议白某先给付部分欠款,再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王某了解到白某的现实情况,也感受到白某的履行诚意,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最终与其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法官耐心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一直以来,金塔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以“和”促执行,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周振华)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