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县公安局、县法院先后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县公安局、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县委书记、沭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彭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昭文宣布干部任职决定,贺晓峰同志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刘程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孙泳同志担任县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东阳主持会议。
彭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县公安局、县法院为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作出的贡献。 指出此次干部调整,充分体现了市委、县委对县公安局、县法院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寄托了对县公安局、县法院未来发展的殷切期望。 县公安局、县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永葆政治忠诚,聚焦主责主业,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沭阳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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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沭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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