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人们对美食、服饰、发型、风土人情都有着自己的衡量标准。
而一旦对某种事物的热爱产生了执念,也就成了癖好。积极向上的执念往往会成就一个人,而与伦理、道德、甚至是法律相悖的癖好,常常会毁掉一个人。
一九九六年,刘大蔚出生于四川达州,因为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对他特别宠爱,甚至是到了溺爱的程度,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父母都会想方设法地满足他。
当时网络游戏盛行,刘大尉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这种枪战的游戏,他经常会模仿游戏里的人物枪战的情景,用纸或木棍当枪,有时候用手比划成枪的样子,“突突”地叫着。
作为一个男孩子,喜欢这样的游戏,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刘大尉却为他的这个嗜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在刘大尉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外出打打,他童年的大部分时光是和祖父一起度过的,他的祖父有个特长,能用自制的枪械去打猎,每当看到爷爷打回来的野味,刘大蔚都兴奋得不得了,这也让他更加喜欢上了枪械。
有一次,刘大蔚家的亲戚送给他一支玩具枪作为生日礼物,这下把他高兴坏了,简直是如获至宝,连睡觉都要搂着。因为知道他喜欢枪,父母和亲戚送他礼物时,送的基本上都是各式的玩具枪,这让他的家里变成了玩具枪的王国。
和小伙伴们玩耍的时候,刘大蔚总会把他的各式玩具枪拿出来炫耀一番,惹得小朋友们羡慕不已,收藏玩具枪成了刘大蔚的唯一嗜好。
父亲刘行中对刘大蔚收藏玩具枪也很支持,每次俩人出去玩,都会买回来几支不同的玩具枪。随着刘大蔚慢慢长大,他从网络上得知还有比玩具枪更酷的仿真枪,他特别想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仿真枪。而父亲刘行中对儿子的这种想法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认为仿真枪又不是真枪,只不过是更高级一点的玩具枪而已,所以也没有对刘大蔚加以阻拦。
我们都知道,我国法律严禁私人持有枪支。对枪支认定的标准是,通过射击干燥的松木木板,测试所产生的动能大小来认定是否是枪支。如果产生的动能小于十六焦耳每平方厘米,这样的动能不会穿透人的皮肤,不被界定为枪支,反之,如果产生的动能大于十六焦耳每平方厘米,则被认定为枪支。
后来,在二零零七年的时候,我国把枪支的认定标准改为一点八焦耳每平方厘米。这大大降低了原有标准,导致好多仿真枪,甚至是玩具枪变成了枪支,也使得一些买卖玩具枪和仿真枪的行为,变成了违法行为。而此时的刘大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让自己的癖好几乎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是刘行中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日子,这天他正在四川达州的老家干农活,突然接到警方的电话,说他儿子涉嫌走私枪支。
这个消息就像给了刘行中当头一棒,让他晕头转向,大脑一片空白,他不相信这是真的。几天后,福建警方来刘行中家里调查取证,并告知他案情经过,他才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刘大蔚没读几年书就辍学去了深圳打工,他一直痴迷于收藏枪械。由于国家对枪械的管理比较严格,通过正规渠道是买不到仿真枪的,刘大蔚到处寻找途径,最终他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台湾的卖家,这位台湾人给他提供了各式的仿真枪图片,这些仿真枪看起来都特别漂亮,刘大蔚非常喜欢,可是价格有点昂贵。
他手头的钞票够买一支两支的,而台商却二十支起售,刘大蔚只得向父亲求助,没想到刘行中倒是爽快,答应了儿子请求。有了钱后,刘大蔚在网上买了二十四支仿真枪,天天盼着能早点到货。结果却等来了冰冷的手铐。
原来为了逃避海关的检查,台湾的卖家把仿真枪藏在饮水机里,但还是被海关查获,根据收货地址,警方找到了刘大蔚。起初刘家人认为刘大蔚买的只不过是玩具枪,不会有什么大事,说不定批评教育后,就能放回来。可没想到,当法院的判决下来时,竟然是无期徒刑。
根据警方查证,刘大蔚所购买的二十四支仿真枪中,有二十支符合枪支标准,按照我国法律,走私十支就构成走私枪支罪。
而刘大蔚在购买枪支时,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故意行为。符合刑法的“走私枪支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者,判无期或死刑”的量刑标准。
刘行中对此判决存有异议,提出上诉。为了挣够上诉的钱,刘行中夫妻俩拼命干活,而且为了安慰儿子,每个月都会去监狱看望他。
好不容易等到了二审,结果却是维持原判,这让刘行中陷入了绝望。二零一六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私藏枪支获刑三年,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私藏真枪判三年徒刑,而仿真枪却被判无期,一些媒体纷纷为刘大蔚发声,受到媒体和舆论的影响,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福建省法院决定再次重审刘大蔚一案,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再次开庭,经过法官们的仔细考量,最终刘大蔚被改判为七年零三个月。二零二一年,刘大蔚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