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16)苏13民终1475号民事判决书的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于2023年4月13日、2024年4月18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张其友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被执行人张其友已被司法拘留,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对张其友的悬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其友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