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近日对外披露,该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自去年以来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及相关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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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禁毒大队在对涉毒重点部位及重点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女子形迹可疑,故意躲避公安机关的检查,在盘问过程中拒不交代真实姓名。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女子进行传唤并展开调查。经查,该女子为未成年人,其供述了吸食“笑气”的违法行为,并交代“笑气”是从一男子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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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工作,警方确定了该男子身份信息及住址,随后侦查员前往该男子住处将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涛及其同伙贾某文抓获,查获”笑气“钢瓶50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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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发现,2023年4月至8月期间,于某涛、贾某文二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罐150元的价格在牡丹江市内进行“笑气”贩卖,销售金额共计16万余元。

随后,办案人员邀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明确了侦查方向和证据规格,梳理出40余名购买吸食“笑气”人员,其中多为未成年人。期间,侦查员前往黑龙江省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并联系山西大同、辽宁沈阳等地警方对当地吸食“笑气”人员进行异地调查取证。

经过三个月的不间断侦查,警方完善了于某涛、贾某文涉嫌非法经营“笑气”案的相关证据材料,案件移交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涛、贾某文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笑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于某涛、贾某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贾某文还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于某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被告人贾某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其他涉案人员也依法受到了相应处罚。

警方提示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常用于医疗、食品加工等领域。2015年,一氧化二氮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吸入“笑气”后,人体会出现头晕、窒息等症状,严重时会危及生命。长期吸食“笑气”会让人在生理和心理上产生依赖,造成认知功能障碍及脑神经损坏。

部分未成年人在猎奇心理的驱使下,成为“笑气”滥用的受害者。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深刻认识“笑气”危害,珍爱生命,远离“笑气”。

【来源:牡丹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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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