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数学天才少女姜萍事件”,如今虽迟仍到,有了最终的结果:学校处理了“违反规则”的王闰秋老师;竞赛方也声明“道歉”了。
所以,即使涉事各方和社会因此受到伤害,并曾因结果的姗姗来迟,而在无形中不断加深,但真相终于得彰,也让此事件得以最后的止损。
而有意思的是,在事件发生期间,支持姜同学的一众名流,且在当时,更是有人对质疑者使用了类似于网暴式的语言,那么,现在他们又在哪儿和做了些什么呢?
这其中,不得不说到两位女性名家:一个是知名的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燕;另一个则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心理学家李玫瑾。
可能因为她们的性别归属感,其对“中专数学天才少女”这一人物或人设,似乎有着天然的共情力,这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心情与心态。
但是,作为名流,且还是法学、心理学专业领域的教授,为何不仅她们的判断最终完全错误,且这两位名人竟然在当时,如此理直气壮地对着质疑者下嘴时,如此的毫不留情呢?
比如,像劳东燕教授当时称:“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在公共领域公然进行传播,这就涉嫌诽谤了……公权力有义务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而个人无义务来证明自己没做违背规则的事。不要连这种基本常识都不懂,暴露自己的无知。”
而李玫瑾似乎比劳东燕还要“激动”,她曾如此评论道:
“同为人类,同在一片土地生活,但通过网络的言论,可以很容易让人见识到,不同人的心理等级一览无余”
“哪怕是令人欣喜、敬佩的事,总见一些人在网上,能毫无保留地表达其嫉妒、猜忌,恶意中伤、无事生非的本性或心品”。
“他们到哪儿,都能起着搅乱事实、颠倒是非的作用,对与他无关、无害的人充满攻击和伤害性,至少让人被恶心下,似乎不经意飞进你心里一个苍蝇。真好奇:拥有这种心理品质的人,是怎么投胎进入人类之中的”。
李玫瑾还在回复网友的评论时说:“其实,我不是为自己发声。我是看到有人对还未成年、却突然显露才华的学生,进行诋毁讲的这番话”。
当有网友评论称:“北大赵斌正是此类人类的下限。请问李教授,可否以诽谤罪或寻衅滋事罪,将此人法办”时,李玫瑾则回答称:
“取决于当事人。若是对学科的兴趣,并伴随着有意义的目标,完全可以不理睬路边的各种吠声。但可让家人收集无中生有、捏造谣言,秋后算账,委托律师起诉”。
“其实,各种歹心恶语正想用这种手段,让其停下来或分心,但愿她两耳不闻窗外事,做自己,做出最好的自己”。
在李玫瑾教授的眼里,质疑者都具有“嫉妒、猜忌,恶意中伤、无事生非的本性或心品”;她甚至斥骂质疑者是“路边的各种吠声;怎么投胎人类的”,并称姜萍家人可以“秋后算账,委托律师起诉”云云。
但事实上,这两人,一位是法学教授,一位是犯罪心理学家,都是“法律通”的女专家,但最终还是看走了眼,而被其骂作“犬吠;投错人胎”的质疑者,却仍是真正有理有据揭开真相的有力推动者!
事实上,像北大教授赵斌这样的数学专业人士,难道不是反而成了劳教授和李教授嘴下的“被网暴者”吗?
当然,首先,我们理解两位教授或出于同为女性的同理心,更可能是出于在真相未现之下,唯恐因此伤及无辜“天才少女”的爱才之心——如果是因为这些因素,当然还是可以理解的,也值得让人们对两位女教授要高看一眼。
但是,作为智商应该高人“一等”的知识精英,虽然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她们把一件“术业有专攻”的事情,只是视作了一个社会或法律问题,而不能尊重专业人士专业性的合理质疑,其实就令人感觉非常遗憾了。
像劳东燕教授当时的评论中,多次言之凿凿地谈到了“不能让姜萍自证清白”,事实上,把法律的逻辑无边际地用到所有领域,也会犯错误的。
当一个人步入公共舆论事件后,也就是说:无论是学生姜萍,还是其师王闫秋,就有了“主动成为公众人物”的心理倾向、现实表现与事实行为,则他们就难以完全等同于普通人了。
在法律意义上,他们的隐私权就开始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公众就可以像对待其他公众人物一样,对其进行合理有度的评论或质疑——此即所谓“欲戴王冠,须承其重”也!
法学上,当然是应当“无罪推定”,不能让当事人“自证清白”——因为,人的心理是变化不定的,因此不可能完全对事件进行重复性的再现。
可是,学术领域的定律、推导、过程与结论等,却是可以重复试验、重复过程,可以让准确的答案、结果完全重现。
所以,质疑的声音,并不是什么法律意义上的“自证清白”,而是学人们欲在学术领域立足,就得有“自证能力”的实力,并不能拿法律范畴的“自证清白”,作为理由拒绝做题、复盘,或拒绝他人重复相同的实验,并得出相同的结果——否则,就无法证实学术的真实能力与水平,那就别怪人们要对其进行质疑了。
当然,在此事件中,“中专天才数学少女”本人,确实主要充当了一个“工具人”的角色,其即使也有一些不足和瑕疵,也因其更多囿于权力之下,显得最为弱小,且未成年人确实需要得到保护之下,我们还是不要对姜萍丢下过多的指责,仍希望她能从此走出过去——其人生路仍长,只要吸取教训,仍会不断长进,未来仍然可期!
而像我们的劳教授、李教授们,事实上,本是知识精英,也是非常有名望的公共人物,因此受到很多人的追捧与尊敬——但是,在这一事件中,她们不仅是判断上严重失误,且其对质疑者挥舞着法律大棒,欲要一棍子打死的态度,甚至演变成对质疑者的“语言网暴”,这确实就不应该,也多少令人有些失望了。
当然,像劳东燕教授还能说出“道歉”二字,即使并非特别真诚,也仍算难能可贵——而我们的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呢?不知此时是什么心理?您也会冲破心理的桎梏,像劳教授那样说一声“道歉”吗?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是的,教授们也并不是“神算子”,人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而只要对人对事的判断与评论,并不是出于偏见与恶意,也仍值得人们原谅。
所以,对于所有人来说,能让一件坏事,最终变成好事,岂不才是我们最想要的完美结局?【原创评论:瑜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