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能,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紧紧围绕涉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双向保护要求,用心用情做实“三个立足”,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立足司法办案 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提升
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依法惩治的同时,结合监督办案,针对发生在校园内和利用家庭监护实施的侵害,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今年以来,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件6人,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人。
坚持“宽容不纵容”原则,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方面坚持严管厚爱,今年以来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另一方面,坚持宽容不纵容,今年以来依法起诉因诈骗、故意伤害等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7人。
坚持“一案多查”原则,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等民事权益受损问题,强化民事监督。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
立足综合履职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持续深化
打好家庭教育“组合拳”。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监护缺位的涉案家庭,通过发出个性化“两令一书”,责令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今年以来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36份。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吸纳专业心理咨询师针对性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行为矫正等帮教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奠定良好基础。今年以来,共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20人次,助力8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加强司法救助。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着力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未成年人司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今年以来向控申部门移送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9件9人,积极落实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
立足诉源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有力推进
增强检校协同。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利用开学季到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主题活动11次,拍摄未成年人安全普法视频1部。投入资金与县第一中学共建“学生健康发展中心”,组建“检察官+心理咨询师”专业服务团队,帮助青少年矫正偏差认知和行为。
增强部门协同。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监督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对全县校园周边的宾馆、酒吧、网吧、小卖部等开展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10余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突击检查1次。通过专项工作、督导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联合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对留守儿童开展家访和“一对一”帮助,针对性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解决困难问题。
积极拓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业务。主动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李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