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秒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后一秒却动起了歪心思。近日,通海县公安局四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价值1万余元的黄金首饰案,嫌疑人竟是受害者的“好闺蜜”。

据通海警方介绍,10月1日17时许,通海县公安局四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家中一条金项链、一个金戒指、一对金耳钉、一个金坠子以及5000余元被盗,损失价值1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工作发现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7日,民警依法将黄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讯问,黄某对其盗窃首饰和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黄某交代,自己与受害者赵某是闺蜜,经常会到赵某家玩,知道赵某的黄金首饰和现金存放位置,而且卧室一般不上锁,便萌生了据为己有的贪念。案发当日,黄某在赵某家串门时,趁赵某离开之际,顺利进入赵某卧室将黄金首饰和现金偷走。令人诧异的是,黄某此前因盗窃自己的另外一个闺蜜被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黄某不知悔改,为满足自己的贪欲又向赵某“伸手”。

目前,黄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

大家千万不要把贵重的黄金首饰和大额现金等物品随意放置在家中显眼的地方,更不能将贵重物品放在抽屉里不上锁,以免引起违法犯罪分子的注意,造成钱财两失。

本报记者 管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