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9时许,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高速公路开展执法检查时,于G76厦蓉高速K1401处(贵阳方向)发现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违法行走。为保障其安全,执法人员立即下车查看情况。
发现毛先生。
经讯问,该男子姓毛,41岁,家住安顺市。他此前在龙里县务工,因家中老人病危,匆忙收拾行李后准备回家。然而,途中他不慎丢失手机,身上又没带现金,且在龙里既无亲戚也无朋友。考虑到龙里距安顺不远,他竟决定徒步走高速回家,当时他已经在高速上走了约10分钟。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严厉批评了毛先生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并耐心向他讲解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毛先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了解情况。
鉴于毛先生家中的特殊情况,执法人员先将他安全送到贵阳东客运站,同时联系公安部门核查其身份。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执法人员特意将100元现金送给毛先生当作路费,助力他尽快回家。
离别时,毛先生眼眶泛红,紧紧握住交通执法人员的手,满含感激地说道:“你们不仅把我安全带离高速,还送我回家的路费。要是没有你们,我可能明天都回不了家,也许就见不到病危亲人的最后一面了。”在交通执法人员的安抚与叮嘱下,毛先生平安登上了回家的客车。
送上路费助其回家。
贵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量大,在高速路上行走极度危险。为了自身安全,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文/图 吴贵、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