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偷走了水果店门口摆放的一个大榴莲,店家报警后,警方找到男子赵某。赵某称榴莲是给老婆吃的。目前赵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7天。
“我店里的榴莲不翼而飞了!”近日,南湖区凤桥镇一水果摊的老板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店里的榴莲被人偷了。
事虽小,民警却很重视。接到报警后,凤桥派出所民警褚恪翔立即赶往现场,水果店老板庄先生说:“当时店门口放了几个水果箱,其中一个箱子上放了2个金枕榴莲,便于顾客挑选。”
老板告诉民警,当晚9点50分左右他还见2个榴莲都在,可过了20分钟后,发现居然少了一个。这么大的金枕榴莲不见了,肯定是被人“顺手牵羊”了。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现场周边监控调取视频,在监控视频里,民警注意到有一人形迹可疑。画面显示有一名男子直奔该水果店,将电动车停在角落里,然后鬼鬼祟祟靠近榴莲,趁老板不注意,就迅速偷走榴莲放到电动车上,随后骑车扬长而去。
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该男子赵某宁。赵某宁见到前来抓捕的民警时,只好如实交代了盗窃榴莲的原因:“我老婆特别爱吃榴莲,但我觉得太贵了……”原来,赵某宁路过水果店时,发现门口摆放着榴莲,突然想起老婆喜欢吃榴莲,无奈价格太高,最近手头又没什么闲钱,看到圆滚滚的榴莲摆放在那,而且位置离店门口有一定距离,他便心生一计:偷!
据赵某宁交代,锁定“目标”后,他特意回家换了一件迷彩大褂,并且戴了一个口罩,全副武装后奔赴“榴莲之约”。当赵某宁得手后,回家将榴莲放在车库里,还准备第二天给老婆一个惊喜,没想到警察随后就找上门来了,惊喜变成了惊吓。
为了老婆的“榴莲自由”,他竟然不顾后果去偷,真是得不偿失。目前,赵某宁因盗窃,已被南湖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澎湃新闻、南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