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2025版江苏省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医用耗材收费管理,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2025版江苏省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17时
二、意见反馈邮箱:yyjghzbcgc_sylbzj@js.gov.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江苏省医用耗材收费目录意见函+企业名称”
附件:关于印发《2025版江苏省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7月1日征求意见:
5月24日征求意见:
江苏医械圈评论
江苏省医保局对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第三次征求意义,这些细节变化厂家注意了:
1、国家医保分类编码从20位变成了15位,由前两次公布的耗材目录直接到对应到注册证和企业,现在改成了对应这一类产品;
2、前两次一直提到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挂网数据,到现在变成只要企业挂网成功,对应到相应的15位码目录就可以单独收费;
3、从前两次征求意见描述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为医保可以支付的产品,到第三次可单独收费耗材不再提医保报销还是自费;
4、从最早描述全省统一执行,到此次只提执行时间,不提是否全省统一要求;
从省局先后三次征求意见可以看出,对于江苏省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出台比较慎重,此次征求意见对所有江苏挂网企业可以说是一个小利好,所有已经挂网且有价格的企业站到了统一起跑线,第三次征求意见目录相当于江西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的缩小版,但是有一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明确:
一、进入目录的产品是否都医保支付?还是有一些属于自费产品?
二、如果可以医保支付,有没有同类产品的支付最高限价?(可以了解一下江西情况)
三、江苏“十三太保”自主制定医保支付政策?还是省里统一?
四、全省如果统一支付类别,那各地支付比例是否一致?
希望厂家可以通过邮件进行反馈,有理由相信2025年元旦大概率可以江苏落地执行。同时提醒厂家注意,不是你有15位编码(因为国家库企业自主申报)就可以一定对应到同类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有些企业在打擦边球),未来进院注册证的适应范围是否准确对应到准确的国家三级分类和15编码将是采购中心严查的重点,弄不好有些企业可能就有“套保”嫌疑,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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