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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法院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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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牢记“国之大者”,在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上彰显更强担当

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我们要找准法院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际行动,践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立足“全省第三极”目标定位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改革开放史上,浙江温州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温州模式”。这块金字招牌是创新的结果,并以创新为最大内涵。在新征程上,温州承担着“续写创新史”的时代使命。浙江省委也赋予温州“续写创新史、再创新辉煌,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的光荣使命。我们要对照目标、自我加压,力争在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上走在前、作示范,为温州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支撑。

紧扣“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工作主线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法院的主责主业就是办案,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司法公信力则体现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我们要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工作主题,将是否有利于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金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把握原则方法,在推动法院工作行稳致远上彰显更强定力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形势、繁重任务,我们要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加强政治定力,面对大是大非、原则问题始终做到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遵循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将司法规律体现和贯穿到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努力以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求最实的效果。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敏锐的眼光发现问题、清醒的头脑正视问题、强烈的担当解决问题,探索建立问题库,加强问题发现、交办、解决、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各类问题制度化、清单化解决,以点带面实现工作整体提升。

始终坚持示范引领,强化改革争先。近年来,温州两级法院秉承温州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形成了破产审判改革“温州路径”、家事审判改革“温州示范”、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温州经验”等司法成果。我们要巩固前期积累的成效和基础,在更高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争先带动法院工作现代化示范先行。

三、聚焦重点任务,在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上彰显更大作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温州法院工作实际,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发挥两级法院党组把握政策取向、改革方向、办案导向的作用,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实质化建设,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促推“一支部一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强化业务建设。抓牢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把法的精神、条文规定、国情社情案情统一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以阅核制、数据会商研判为抓手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浓厚学习调研氛围,抓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建设,定期举办“温法论坛”,通过思想碰撞推动理念更新、助推法院发展。

强化规范管理。聚焦塑造“中国式法院管理”这一核心竞争力,树立“大管理观”,健全完善审判执行、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等各方面规范化机制体系,推进政务工作标准化管理,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权力规范运行、机关效能全面提升。向数字化改革要质量要效率,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部署要求,抓好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充分释放司法大数据辅助审判、助力管理的价值。

强化改革创新。健全改革谋划、推进、成果转化机制,注重发挥基层法院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一地创新、全市推广”模式放大改革效应,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群众有获得感的“小切口、大撬动”改革。探索建立改革创新项目审核评估机制,完善季度改革例会制度,加强评估论证、跟踪问效,确保改革创新于法有据、稳步推进。

强化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涉众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纠纷,深度摸排重点人员,加强依法处置、释法析理和引导疏导工作,努力把各类办案风险防范在前、化解在早。重视做好安全保卫、机要保密、网络安全等各项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织密安全事故防范网。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做实做细“有信必复”工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实现保障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

强化严管厚爱。树立鲜明选贤任能导向,立足长远抓好年轻干部储备,加大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法院与党政机关、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干部交流“三循环”格局。关心关爱干警,强化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深入整治形式主义、持续精文减会,进一步释放队伍活力、激发创造力。做实严管就是厚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清廉法院。

来源:法治日报

初审:吕 游

复审:张 健

终审:于励、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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