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企业职工退休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流程,确保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函〔2024〕153号)文件精神,将对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开展退休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审对象
原经过人事劳动部门招工备案的在崇义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55周岁)12个月以内的参保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照执行)。
二、预审启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起。受理距原法定退休年龄12个月以内的预审申请。
三、预审内容
主要审核参保人员的退休年龄,具体审核档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等退休审批所需信息。
四、预审程序
预审分为个人申请预审和单位申请预审。
(一)个人申请预审。主要适用原经过人事劳动部门招工备案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预审申请。参保人员可在到达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55周岁)前1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向县社保中心提交申请,现场填写《个人申请预审登记表》。
受理地点:崇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联系电话:0797-3811113、0797-3812623。
告知预审结果。县社保中心将预审结果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二)单位申请预审。主要适用人事档案保存在单位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提出预审申请。参保人员可在到达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55周岁)前12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初审档案后符合条件的,填写《关于报送退休职工档案预审计划的申请》(附件2)和《XX年拟退休人员预审信息表》(附件3)报送县社保中心。
受理地点:崇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联系电话:0797-3829806。
领取预审结果。县社保中心通过电话通知单位领取预审结果。单位经办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预审结果。
五、预审结果运用
(一)县人社局原则上在个人或单位申请预审的2个月内形成预审结果。
(二)预审结果经职工确认无异议的,与补充资料一并作为退休审批的依据。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劳动保障股申请重核。
(三)预审后,因档案等资料信息发生变化或国家、省有新规定的,相关信息以重新审核的结果为准。
六、注意事项
参保人务必要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人社部门及时告知预审结果。在提交预审申请后,参保人要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并在核定的退休年月当月及时到县社保窗口申报退休。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个人申请预审登记表
附件2关于报送退休职工档案预审计划的申请
附件3XX年拟退休人员预审信息表
来源:崇义人社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杨晓斌
值班主任:徐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