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关于对146名交通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以下146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违法行为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者无法联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作出行政处罚,现公告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和事实、理由、依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违法行为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达到听证条件,自公告结束起5日内,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74-5297178

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八达中路48号

附表: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违法行为及拟处罚事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4年11月7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