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涉枪涉爆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沁水县公安局持续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
派出所民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设立临时宣传点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讲“缉枪治爆”相关法律法规、爆炸物品管理、收缴范围等相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
宣传显成效
2024年9月11日,村民孙某主动将25发子弹交到龙港中心派出所民警手中,孙某表示,其在清理老人旧房时发现遗留的一些弹药,想到派出所民辅警经常在村里宣传涉枪涉爆相关法律知识,不允许私藏枪爆物品,于是主动联系派出所上交。
2024年9月23日,某废品收购站人员刘某在清理整理废品时发现340颗钢珠,随即联系龙港中心派出所杏园社区民警主动上交,民警对刘某的做法给予肯定,并鼓励其发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到“缉枪治爆”工作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10月17日,嘉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某工地回填区捡垃圾时发现一枚炮弹,不知道怎么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一边疏散周围群众,一边在现场设置警戒线。为确保安全,嘉峰派出所立即联系治安大队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处置。经初步勘察确定,两枚炮弹一枚为迫击炮弹,一枚为巡航弹,两枚炮弹表面已锈迹斑斑,但整体完好,不排除爆炸的可能性。10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对该两枚炮弹进行销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来源:山西画报
编辑:李舒婷
初审:李鹏飞
复审:殷雪霏
终审:杨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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