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原县西南部
与夏津县临界处
有这样一个村庄——恩城镇陈屯村
10年前,这里曾是恩城镇重点帮扶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之一。当时村集体经济薄弱,无任何集体项目收入;村民收入较低,来源单一。来源主要以种植玉米、小麦和外出打工为主,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省定贫困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却不带着村民集体致富,反而将贪腐伸向了群众。
今年5月,恩城镇纪委收到了反映刘某某的问题线索。
但由于案件发生在10多年前,且案情较为复杂、涉及人员较多,案件一度推进迟缓。
镇纪委向平原县纪委提出片区协作申请,由县纪委监委指导监督,依托“乡案县审”、“交叉互查”模式提级办理,整合3个乡镇纪委力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不久,该案取得突破,挽回了村集体和群众损失6万余元。
近日,平原县陈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某,因侵占村集体资金和截留群众零工款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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