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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段时间,商洛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市级相关部门提供了哪些支持?法院在推动完善人民陪审员实质化参审方面又给予了哪些保障?“无袍法官”在参与庭审全过程方面还应如何努力?
这些问题,在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过程中逐一给出了回应。
“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对标审议意见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深化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优化选用培训,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加强协调沟通,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10月份,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院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专题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格次”。
“落实”
“全市两级法院要把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坚持群众路线、扩大司法民主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今年年初的专题会上,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如是说。
一年来,商洛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扎实部署,召开全市法院陪审员相关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调研相关工作20余次,全力抓好《审议意见》贯彻落实。
统筹结合、多措并举,开展“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下发《关于落实〈审议意见〉的通知》《关于对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进行安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发布宣传倡议书,开设“陪审员风采”栏目,累计在各级媒体发表相关稿件200余篇,激发人民群众对陪审员工作的广泛认同。
“支持”
“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不到位,审理案件补助标准过低”“实质履职不够到位,开庭合议陪审质量不高现象仍然存在”……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评议过程中,调研组成员直指问题,并多方协调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下,市法院、财政、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洛市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的通知》,联合表彰全市2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该通知中对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进行详细规定:
人民法院要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司法行政部门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规定纳入县区普法规划,通力合作、采取措施,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立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成效。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配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工作。市级对口上级单位和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辖区开展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表彰和保障工作。人民陪审员到法院参加审判工作,应为其提供停车、就餐等便利服务。
“创新”
商洛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尤其是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商洛中院设立“商洛市涉诉诊疗行为合规性审查工作室”,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人民陪审员专家库,选任8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20名环保、林业、农业等专业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相关做法被省高院表扬推广。
商洛中院印发《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人民法庭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基层治理、审判执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拓宽履职范围。
各县区法院紧扣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商州区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规范》等制度,洛南县法院、丹凤县法院探索在法庭辖区范围内随机抽取,商南县法院为新选任人民陪审员配备“法律指导老师”,山阳县法院陪审员参与案件调查取证,镇安县法院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柞水县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做法被《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履职”
“既然被叫作人民陪审员,只有用心用情去做好这份事业,才能对得起‘人民’这两个字。”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李卫荣在陪审路上不断攀登,积累了丰富的陪审经验,履行了陪审员的光荣职责。
商洛市优秀人民陪审员、镇安县电力局退休人员卜明喜,虽已退休,但未“褪色”,以另一种身份在司法领域继续发光发热,参审刑事案件30余件。
商洛市优秀人民陪审员田媛,除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宣传法律知识,还利用网络等媒体平台,向更多人传播法律知识……
全市607名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岗位上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审判执行、多元解纷、平安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加审理涉及邻里矛盾、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1月以来,全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949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47件,参审率68.18% ,参与诉前调解案件768件,参与调解案件413件、调查取证74次,服判息诉率达到95%以上,促进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的提升。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两级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业务部门联动配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要求。
山水万程,步履不停。今后,商洛市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机制,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监督,以陪审力量架起司法民意“连心桥”,汇聚起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磅礴力量。(郝亮 张荣荣 侯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