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庆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芳红在担任安庆市发改委铁路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安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3.18万元,其中既遂339.78万元,未遂23.4万元。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周芳红在担任安庆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安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报销方式套取单位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6.4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周芳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芳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芳红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安庆市发改委部分工作人员,被告人亲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02
日前,经中共霍邱县委批准,霍邱县纪委监委对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二级主任科员荆学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荆学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漠视纪法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导致群众长期信访;不按规定执行政策,擅自让被征迁安置对象违规享受签约履约奖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兵入伍、征迁安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变更建筑物性质方式,非法套取征迁补偿安置款;滥用职权,致使拆迁户多领补偿款,导致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荆学蕾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霍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荆学蕾开除党籍处分,由霍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03
日前,霍邱县纪委监委对霍邱县临淮岗镇临闸村原党支部委员汪家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家才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入党时向组织隐瞒真实学历;损害群众利益,克扣群众房屋受损补偿款,占为己有;利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房屋拆除事实或者虚报房屋拆除面积申报补偿的手段,非法套取补偿款。
汪家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家才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