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7日电,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德意志交易所、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公司11月7日签署互联互通存托凭证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推进深德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平稳落地。根据备忘录,中德双方将在产品互挂、市场推广、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致力提升深德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实效性、吸引力,将深德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打造成为一个促进中德资本市场联通、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机会和前景,同时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接下来,深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持续优化完善跨境合作和互联互通机制效能,支持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优做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全球资源配置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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