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舒兰市委政法委聚焦执法监督核心主业,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构建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实现了由点到面全覆盖,聚力打造新时代执法监督“新样本”。

健全体系夯实执法监督“压舱石”

舒兰市委政法委围绕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明晰主体、压实责任,不断推进完善一系列重要举措和制度机制,夯实执法监督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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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党委政法委统筹、政法单位支持配合的监督体系,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监督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协调。

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政治把关责任、执法司法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成立了全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专班,明晰主要职责、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受办时限及工作要求,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吉林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中共舒兰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与市纪委联合制发了《舒兰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了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水平,有效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

汇聚合力跑出执法监督“加速度”

舒兰市委政法委着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闭环监督,做细做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汇聚执法监督工作合力,实现执法监督全过程高效能、无死角、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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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事前监督。健全规范党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案(事)件处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事中监督。强化对重大案(事)件的督办协调、处置指导,通过案件分析会商、重点案件评查、案件交办、督办等多种形式强化事中监督,加强一线督导指导。

强化事后监督。强化类案分析,通过舒兰政法工作专报、通报、分析研判等形式加强类案处置的经验总结和监督指导,同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出台规范性指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

强化举措吹响执法监督“冲锋号”

舒兰市委政法委牢牢扭住执法监督重点环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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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聚焦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以执法办案重点环节、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为重点,依法有序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检查活动,严格堵塞漏洞,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有效开展案件核查。实行“受理—研判—登记台账—制作交办单—制作处理卡—各单位派员取件—开展核查工作”的全链条监督,对本级存在重大分歧或不能解决的案件,通过召开研判会议,实现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执法标准、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注重结果运用;定期对核查单位办理出现瑕疵的案件进行评查通报,把一体化监督落实到源头管控、动态巡查、查纠整改、责任倒查全过程。

有效开展明察暗访。制定了《舒兰市执法司法监督员履职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监督员采取座谈、实地走访、查阅卷宗资料等形式,对全市政法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推动政治、业务、作风建设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