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在云城区河口街调委会的大厅里,许某态度强硬,拒绝与某石材公司进行调解。
然而两个小时后,许某却激动地和石材公司人员握着调解员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就这样调解吧,不用打官司实在是太省时省力了。”
当事人态度为何会发生如此大转变?原来,法官与调解员从许某的根本诉求出发,以类案判例为示范,释法理、讲情理,促成许某与石材公司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
这是云浮法院助力“百千万工程”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云浮法院把准“百千万工程”建设要求,努力在服务辖区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品牌,探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云浮新路径,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后花园”、建设绿色国际化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小法庭”护航“大产业”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支撑。2022年以来,云浮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充分利用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探索推广“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然而,在建设热潮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小插曲”。
“签合同时说好有补贴的,也没规定必须续约才给,现在不认账了!”新兴县太平镇养殖户李叔等人气冲冲地来到法庭,申请立案。
原来,李叔等人与某合作社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农户养殖的产品达到一级标准,合作社会提高回收价,也就是上述农户所说的补贴款。
“我们结算的时候没有扣减农户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完全可以跟补贴相抵,怎么可能还要给他们钱?”养殖公司负责人不同意让步。
法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要求合作社将补贴款以及养殖额外产生的扣减费用核算清楚,结果发现补贴款远远高于扣减费用。
经过“背对背”调解,新兴县太平镇的养殖户李叔与合作社达成了和解。
经过法官“背对背”调解,农户和合作社都作出退让,双方达成和解。农户拿到了补贴款,合作社对合同漏洞进行完善,从源头减少了该类纷争,实现“一案了,多案消”多赢的效果。
产业兴旺,离不开司法的有力护航。云浮自古盛产云石,由此兴起石材产业,产能销量位居全国前列,素有“石都”美誉。设立于云浮石材产业核心区的河口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有一半与石材有关。
今年年初,河口法庭先后与河口街道、石材行业协会签订共建协议,推动涉石材纠纷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涉石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和效果,以“柔”暖化一块块冷冰冰、硬邦邦的石头,架起人与人之间的连心桥,为石材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不仅仅是河口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践中,云浮各基层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接地气的审判方式把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纠纷化解重心前移、力量下沉,促进人民法庭从“化讼止争”到“无讼少讼”的转变,以“小法庭”护航“大产业”。
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快车道”
“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走出调解室,云安区某合作社负责人长舒了一口气。
时间的指针拨回2000年,合作社与吴某签订合同,将200亩果树地交由吴某经营20年,承包期满可续包20年。
20年后,合同即将届满,合作社却不同意吴某继续承包。吴某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2040年,法院一、二、再审裁决均支持吴某的诉求。
判决后没多久,吴某与云安区白石镇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其从合作社承包的果树地转租给该公司,用于改造水田、发展农业。
“改造成水田后,原本种的果树全没了!”合作社不同意转租和改变土地用途,又向云安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鉴于本案发生的背景和特殊情况,若以判决方式结案,难以做到案结事了。”案件承办人陈法官说。
“三方的利益基础是继续履行合同,我们认为有缓和矛盾、成功调解的可能。”经法官多轮调解,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共识,签订调解协议,“最后大家都是笑着走出调解室的”。
近年来,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引发矛盾纠纷多发这一问题,云浮法院持续关注乡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助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法治乡村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对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有着诸多有益的探索——
罗定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与村(街道)签订党建共建项目协议,整合司法所、工会等各方力量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党员法官带头“上门办案”,高效调处各类纠纷,成功创建了船步镇仓地村、泗纶镇双坝村等5个无讼村居,促成罗定法院实现诉讼案件总量近十年来最大幅度下降。该案例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郁南县千官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联合郁南法院千官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模式,开启高效解纷“快车道”。该镇通过建立法官联络点、律师进驻、金牌调解员工作室、政法力量进驻部门等工作模式,为“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加速度”……
“我们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发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紧跟全市‘1+6+N’工作体系建设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晓峰说。
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朋友借钱不还,我应该怎么起诉啊?”“如果想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出来买个菜还能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这种宣传方式真接地气,值得点赞!”
不久前,郁南法院在都城镇文化广场内开展综合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郁南法院干警搭设了“法治小摊”,为来往群众提供“一对一”的贴心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群众的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近年来,云浮法院依托法律“六进”、法治讲座、巡回法庭等形式,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罗定市船步镇河背村是云浮2024年拟培育为省典型村的示范行政村重点打造对象。10月底,云浮中院联合罗定法院船步法庭来到河背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通过派发普法小册子、现场以案说法、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等形式,设点入户,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引导乡镇村民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我们用身边事说身边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使普法宣传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护航农村产业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法治文明贡献司法力量。”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兴县人民法院开展诚信进校园宣传活动。
普法活动不仅深入村居农户,还走进校园,让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两级法院在全市40所中小学挂牌成立了“法官工作室”,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适应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月开学第一周,法官们走进校园,为师生送上别开生面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同学们,当我们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呢?”“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既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不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在石城镇中心小学,云安法院石城法庭张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多个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共同构建和谐校园。
近年来,云浮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大力开展普法“六进”活动,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持续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多样性和时效性,为人民群众带去有温度、有深度的“法治普法套餐”,让法治精神扎根基层千家万户。
来源:南方日报云浮观察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柯丽莹
三审:李秋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