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落实。
2024年5月16日,为进一步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法工委)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九条修改建议。对比《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绿会法工委提出的4条修改建议获得了采纳,现将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1.建议章节:一、总体要求——系统衔接,协同联动。
第二条修改建议:将“实行主要污染物全部管控许可排放量”改为“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管控许可”。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许可管控”的表述完全采纳了绿会法工委第二条修改建议。
2.建议章节:二、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第二条修改建议:将“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化标准限值要求,增加基准排气/排水量及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完善超标判定方法。”改为“以《生态环境法典》编撰为契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结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化标准限值要求,增加基准排气/排水量及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完善超标判定方法。”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二、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配合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完善排污许可法律法规体系。”的表述完全采纳了绿会法工委第三条修改建议。
另外,《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完善重点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研究,健全排污许可技术体系”的表述,采纳了绿会法工委将“完善制订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改为“完善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建议。
3.建议章节:二、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二)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
第四条修改建议认为,“推动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与“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重复,建议删除其中一个表述。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二、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二)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的“。推动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表述完全采纳了绿会法工委的第四条修改建议。
另外,绿会法工委认为原征求意见稿“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流程,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中的“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为义务范畴,建议删除。《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流程,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的表述采纳了此建议。
4.建议章节:三、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五)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第六条修改建议:将“研究建立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环评管理体系,”改为“完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三、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五)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统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协同改革,完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体系。”完全采纳了绿会法工委的第六条修改建议。
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5219.htm
助力推行全面排污许可制,绿会法工委提9建议
https://mp.weixin.qq.com/s/CwAKB-I-RfNvq06EOuBA5w
文:王敏娜 审: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