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山西省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工作,以演出为核心加强我省稀有剧种保护,更好推动其传承弘扬发展,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25年山西省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承接院团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山西省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承接团体须符合以下条件:积极传承推广稀有剧种,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水准较高,社会信誉和演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同时应有开展正常演出的相关人员及设施。
现将申报2025年山西省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的承接主体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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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