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对于我这样的单身狗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蜷缩在工位整整一天,下班后也没有如常一般挤地铁,只为了不愿看到那些成双成对如花眷侣有意无意撒来的狗粮。
好不容易安静地回到出租屋,刚想钻进被窝一觉睡死过去,却瞥见门口地下扔着一个小盒快递。一眼瞟去,我的后背一个激灵:寄件人一栏,赫然写着离世快两个月的发小名字——黑子!
凭心而论,我对黑子的记忆,确实脱节了——我印象中的黑子,还是一个呆萌呆萌,只知道上山逮蛇采药的农家娃,与后来判决书里描述的那个黑子,完全不搭界。
但无论如何,白纸黑字的判决书,相关案件的新闻报道,把我的记忆硬生生扭得七零八碎,我不得不确信黑子已经从这个世界离去了。
对了,他已经死了快两个月了,我怎么会收到他寄来的快递?
虽然我是社恐症单身狗,但我毕竟是一米八五的壮汉——所以我不是奶狗,并不胆小——我一把撕开快递,脑子里已在飞速地闪过一百种可能——哪个孙子搞这种恶作剧?
盒子碎裂,飘落一张纸条,上面是娟秀的字迹:我在天桥下黑子的坟里,别找我,别占用公共资源。
落款是兰花。
我的嗓子眼有些堵。确实不是灵异事件,也不是恶作剧,但这个真相更令我扎心。
快递盒里,还有一本日记,是黑子的。我看了一夜,边看边翻出黑子那件案子的判决书,以及这起热门事件的大量新闻报道,再联系起村里人的各种解读,到天亮时,我基本理出了这件事的整个脉络。
爱情,该死的爱情。
作为资深单身狗,我不懂爱情,也不善于文字修饰,我尽量选用黑子日记里的原文和新闻里的描述来还原黑子短暂的人生和更加短暂的爱情,如果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话。
一、判决书里的受害者,一言难尽的往事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有一种爱能够为你付出所有,有一种爱可以为你默默离开。
华灯初上时,黑子独自在黑夜里游荡,黝黑的肌肤在霓虹灯下映出狂暴的暗芒,心里有一团烈火在跳跃奔撞,他就像被注入了一股粗犷的原生态力量,时刻渴望着宣泄。他想过去抢银行,或者去打劫金铺,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弄到15万,替兰花的父亲还债。不过,这样做的风险太大,就凭他单枪匹马,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能够突出重围带回那15万,弄不好还会牵连兰花,计划只得搁浅。兰花是黑子的青梅竹马的恋人,为了她,黑子愿意做任何事情,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
可这个世界里,有时候就算你付出了整个生命,未必就能办成你想要的事。比如,黑子现在迫切需要的15万。
兰花的父亲,那个嫌弃黑子拿不出彩礼,蠢的掉渣的老头每天抓鱼捕虾补补贴生活,有一天翻过一座高山后惊喜发现多年前进去过的山洞里爬着许多条娃娃鱼,心想着闷声发大财的他回家谁都没告诉,连夜拿着几瓶农药倒进去,飘起来的娃娃鱼多得他背不动,事实上他也用不着背得动——鱼还没捞完就被赶来的养殖户当场抓住。
老头呆若木鸡。如果不想吃官司,他就得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15万元经济损失费给鱼塘主人。兰花的事就是黑子的事,黑子怎能坐看心爱的女人为了筹钱长吁短叹,愁眉不展?他让兰花放心,他去筹钱,可他一个酒店保安根本不可能一下子拿出15万来,今天晚上,已经是最后的期限。
黑子和兰花的老家可以说是穷山恶水,逼得他们来到大城市里寻找生机。可是,就是那么一个穷的瘆人的地方,却能孕育出比山花还要俊俏的女孩,兰花,就是那些山花里最娇艳的一朵。她纯的就像清晨的枝头上第一滴滚落草地的露珠,透过它能看到这个世界最为美好纯洁的一面。
黑子和兰花初来大城市,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从前这些他们只能在电视里看到过,等到亲眼所见时,又是另一番心情。这种心情很美,两人都很留恋,他们发誓,等攒足了钱也要像城里人一样,在这座漂亮的大城市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到那时,他们就结婚,从此长相厮守,永远生活在一起。
繁华的省城灯红酒绿,飞车走马,可他们只能在梦里走进那些富丽堂皇的殿堂,现实生活中的他们只能在最偏僻的郊区,做着辛苦而薪酬微薄的工作。直到有一天,有位大姐来找兰花,告诉她就凭她的身段和面孔,她完全可以去高级酒店,工作轻松不说,薪水是她现在的几倍都不止。她有些心动了,黑子懂她的心,坚定地支持她,亲自把她送到酒店,把里里外外都帮她料理好,这才去了。
洗碗工兰花就成了高级酒店的礼仪小姐,她虽然每天都不停地笑着,笑着,可心里却一直都好像缺了一块,隐隐作痛。
几个月后的一天,兰花刚刚走进酒店的大门,忽然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头发又长了。”回头一看,黑子一本正经地站在眼前。她又惊又喜:“你怎么来了?”
黑子拍拍臂章,一个还不能算标准的敬礼:“我到这里做保安了。”脸上,还是那干干净净的笑容。
兰花走后,黑子拜工地上的一个会武术的工友为师,每天苦练,练出了一番身手,终于应聘成功,做了这家酒店的保安。她看着他消瘦的脸颊和皲裂的手掌,忍不住掉下了眼泪——不难想象到这身保安服背后的艰辛。
临近午夜,黑子在酒店门口遇上了兰花。一袭红艳艳的旗袍,把她青春曼妙的身材勾勒的凹凸分明。兰花的脸上没有了先前的忧郁,她躲闪开黑子的眼睛说:“黑子哥,你明天不要去筹钱了,这件事你就不用操心了。”兰花的声音比蚊子还细,红着脸看了黑子一眼,快步走进了酒店。
黑子浑身的血液一起往头上涌,把两边脸挤成了酱紫色。他知道,酒店老板从来就没有安好心,他第一眼看到兰花时,大张着嘴巴就像要把她吞进肚子里去。兰花的15万一定是酒店老板给的,他不会轻易给她,兰花一定不会牺牲什么。
砰的一下,黑子的头重重地撞在墙上。他一个人坐在冰冷的地下,冷空气就像一双看不见却感觉得到的手,一寸一寸舔过他的皮肤,撕裂他的血肉,把思念和悔恨一点一点地塞进他的骨髓里,直到从每一处骨头缝里慢慢地渗出来,慢慢地与空气里的孤独,失落融在一起,他麻木地坐在地上,享受着疼透骨髓的感觉,因为爱,最后不能爱。只有疼,才能不知疼。
黑子攥紧拳头走了出去,那晚他没有去上晚班,他去了地下赌场打黑拳。之前有人告诉他打黑拳很挣钱,他也评估过自己不是那块料,不过现在顾不上了。要么赢回15万,要么被人打死在擂台上,他要用男人的热血在兰花那换回自己的尊严。
兰花觉得有好几天没有见到黑子,从那天傍晚起,她告诉黑子他不用去筹钱,他应该是生气了。他并不知道,她那么说只是不想让他太担心,她和妹妹在养殖户主人家门外跪了整整一夜,那人答应把赔偿金减为10万,时间也宽限为两年。
可黑子并不知道这些。在他心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接受其他男人的有偿帮助,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对黑子来说,还不如给他一刀来的痛快。兰花慌了,她踩着高跟鞋跑到保安部门,询问黑子的同事。黑子的同事看了这个女人一眼,诧异地说:“黑子被人打断了腿你不知道吗?”
兰花觉得天瞬间就塌了。黑子被人打断了腿,无颜见兰花,从此在这个城市消失了。兰花的眼眸里便蒙上了化不开的忧伤,酒店老板看在眼里,怜在心里,每天腾出专门的时间来安慰她,还陪着她四处去寻找黑子,却始终不见他的踪迹。酒店老板是个怜香惜玉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单身的中年男人。终于,兰花搬进了老板的别墅。
思往事,惜流芳,易成伤。在豪华别墅里养尊处优的兰花,心里却日夜充满着思念和忧伤。
二、判决书里的杀手,其实并不那么冷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天不老,情难绝。爱你,并不因为你不爱我了而改变。
厉锋不穿军装依然很帅,多年的部队生涯,让他有一种天然的军人的气质。他身着便装走在街上,有几个明眸皓齿的女孩对他巧然嫣笑,厉锋英姿勃发目不斜视,让女孩们流连不已。军人的纪律很严明,厉锋时刻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军人。
厉锋也有温柔的时候,那就是面对清秋。和清秋四目相对的时候,厉锋的眼神才没有军人的凌厉与威严,有的只是无尽的温柔。他的眼光似水,比清秋的还要柔缓,原来还有比百炼刚化为柔指肠更为生动的诠释。
清秋是厉锋养父母的女儿。厉锋是个弃婴,生下来就用棉袄裹着被抛弃在一家商场门口。清秋的母亲下晚班回来把他抱回家,从此他就住在了清秋的家里和清秋一块长大。
他们一块玩过家家,扮新娘和新郎的角色,从五岁一直玩到十岁。厉锋十岁那年问清秋说:“清秋等我长大了,我就娶你,你等我不?”清秋嘟着小嘴回答:“嗯!”清秋点头说“嗯”的样子,厉锋一直记得。两小无猜,少年无知,他们以为双方是亲兄妹,懵懂无知,愿意在长大后男娶女嫁。等两人长大,知道了彼此并没有血缘关系,偶然想起少年时的约定,在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青春期里不免脸红耳燥。
厉锋一直以为,清秋是喜欢他的,一如他喜欢她。直到考上军校进入部队,第一次回家探亲,再次见到清秋,他才知道,少年时的誓约真的不能当真。他一直在等待那一天,那一天他真正长大了,有能力迎娶清秋。这一天来得比较模糊,他成了军官,衣锦还乡,有能力给自己心爱的人带来幸福。只是,心爱的人并没有在原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她爱上了自己的大学同学,而且还瞒着他嫁给了男友。
是怕他获知后阻挠?还是知道他阻挠不了后会伤心?现在都已经没有关系了,厉锋闭上眼睛,把那滴泪挤了回去,让它流在心上。有丝凉也有丝苦,厉锋在心上面挖了一个角落深深地把它埋藏起来,作为年少时的情冢。对她,他唯有深深的祝福。
独自坐在黑暗里抽着寂寞的香烟,厉锋陷入了可怕的孤独中。烟雾氤氲中,他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回放起了他们在一起的情景,想着想着,他的心底慢慢被阴冷笼罩起来。他记得小说里的描述都是这样的,伤心时人的心会一阵一阵作痛,就像被什么揪着一样。可为何他心痛时是不停地痛呢?一刻不停一秒不歇,就像有人用无数细细的缝衣针,一丝一丝地剜起心头的肉,再把雪花盐使劲地压在伤口上,让疼痛浸彻心底每一个细胞,让他心底没有一寸不疼,没有一寸不流血,没有一刻不痛彻心髓。慢慢地,他浑身开始颤栗,连头发丝都让他感觉在疼痛中不断地抽动。他喘不过气来,坐在地板上,本能反应让他蜷曲起身体,收缩四肢紧贴身体,想要紧紧地挤压胸膛,妄想或许紧紧压住就能不疼了,他想把心底的疼挤出来,把心头流的血挤出来,让他的心不要再这样跳跃翻滚的疼。
一切都无济于事,他想心痛应该是从心脏外部向里挤、压、钻进去的,因为他的心自外向里一层层地疼进去;他想心痛又是从里向外扩散的,因为他的心也会从里面开始疼,再向四面八方辐射、弥漫出去,身上没有一块不感到疲惫,没有一寸现在还能自然地告诉他它还能正常地工作。
厉锋是在探亲结束要走时才知道,清秋的老公得了癌症,治疗的费用是个根本无法承担的天文数字。初闻这个消息,他在心里高兴了下。不过仅仅几秒过去,那丝高兴就被清秋的眼泪冲刷得一干二净。清秋说就算砸锅卖铁,我也要把他治好,要不,我把我自己给卖了,我去卖肾。厉锋的心在那一刻彻底地死了,心上面的那座墓冢倾刻塌陷。
厉锋提着行李袋快走到车站的时候,看到几个小混混在欺负一个女孩。军人的天职瞬间被激发,三下五除二,几个小混混抱头鼠窜。女孩道谢,厉锋不以为然,就在他扣上衣领准备赶路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搭在他的肩膀上。
那人说:“兄弟,身手不错啊,当过兵吧?”厉锋不答。那人接着说:“看你这身衣着也不像个有钱人,想不想发财?”厉锋没作声,继续听那人说下去。才知道是个买凶杀人的主,他让厉锋去杀一个女孩,酬金是五十万!
厉锋虽然是军官,但他还没有本事一下弄到五十万,他想这笔钱对清秋来说无比重要,她暂时不用去卖肾了。他把灵魂踢出身体,用空洞的躯壳跟那人讨价还价,把价格加到八十万,雇主也同意了。
厉锋不想知道被杀的女人有什么来历,她和雇主是什么关系,他只要杀了她,这八十万就到手了。以他的身手,杀一个弱女子根本不在话下。
为了心爱的女人,厉锋背弃了自己的所有。他蒙着脸孔,拿着匕首潜进城中村里面的一处民宅。他翻窗进去的时候,那个女人像鬼一样坐在床边点着一支蜡烛。她认错了人,惊喜地扑上来,嘴里还叫了一个男人的名字。厉锋没有迟疑,他迎着女人刺向她的左胸,狠而准。烛光摇曳,刀光闪烁,就在刀子就要刺进那软绵绵的身体时,一个黑影突然翻窗进来,猛地撞开了他。黑影是个瘸子。瘸子像疯了一样赤身空拳地攻击他,想把他赶出去。厉锋的目标只是女人,并不是瘸子,他不想害他性命,却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他竟然被那个疯狂的瘸子抱着从低矮的窗户上摔了出去。女人的叫喊声引来了不少人,他惊慌而又生气,气恼地举刀在瘸子身上乱捅几刀,仓皇逃离时竟然掉到一个因施工而打开井盖的地下通道里,因此,他被围观的群众捉住了。
三、判决书里的幕后主谋,是是非非谁人评说?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尹瞳墨第一次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就觉得惊为天人。她不施粉黛却也国色天香,劣质的衣衫穿在她身上丝毫掩饰不了她曼妙玲珑的好身材。她长的神似自己的初恋女友,那一颦一笑,甚至可以以假乱真。他发誓要得到她!他对她卑躬屈起,处处讨好她,迎合她,但她视若无睹,当他不存在。原因在于,她已名花有主,男朋友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她的这份执拗更加激发了他的占有欲,他不可以再次失败!他的第一次失败在于,痛失前女友。
曾经的尹瞳墨也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还好,女友初雪一直不离不弃跟在自己身边,陪着他一块吃苦遭罪。两人过了几年激情的日子,时光慢慢流逝,两人每增一岁,内心就多了几分彷徨。初雪的父母很早就说过,要是尹瞳墨不能出人头地做出一番事业,他们是绝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的。
在初雪父母再次暗示下,尹瞳墨开始努力。他去山西挖过煤,去西藏挖过雪莲,甚至去盗古墓贩卖文物,哪里有钱就往哪里钻。要不要命地干了几年,第一桶金有了,尹瞳墨尝试着学做生意,他既做人也做鬼,几年下来攒下了上千万的身家。
尹瞳墨自觉出人头地,能够在岳父岳母家风光迎娶初雪,满心欣喜地去拜会时却得知,初雪的父母早在几年前就为女儿觅得一位金龟婿,以死相逼,一向性子软弱的初雪这次却异常的刚烈,她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里毅然出走,要去西藏寻找尹瞳墨,追随在心爱的人身边。可惜痴女情深,老天无眼,虽然初雪的心中的方向无比清晰,可暗夜里的风雪却模糊了她脚下的方向,等家人找到她时,她已经与冰雪皑皑的大地化为了一体,只留下一缕芳魂飘荡在追寻爱人的路途上。
尹瞳墨得知消息后,如遭五雷轰顶,他现在有大把的票子,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找到,可在内心深处,他只爱初雪一个。在那一刻,他只想悄悄地去一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没有人烟,没有喧嚣,没有伪善和铜臭,只有他一个人,静静地看日出,静静地看日落,静静地让寒风吹过双肩,静静地让眼泪从脸颊滑到脚尖。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见到前来酒店应聘礼仪小姐的那个女孩,尹瞳墨久死的心一下子就活了过来。他让人事部招了女孩,又去女孩所在的家乡调查她的情况。得知女孩最近急需一笔钱的时候,他当了一回小人。现在的尹瞳墨是一个浑身沾满铜臭的生意人,为达目地可以不择手段。他告诉女孩,只要她答应做自己的情人,就可以马上拿到那15万解救她的父亲。
为了让女孩的男友离开女孩,他设计让男孩去打地下黑拳,暗中买通拳手把他的一条腿给打瘸了。果然,男孩脸薄,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废人,不能给女孩带来幸福,而转身离开女孩。
尹瞳墨终于得到了女孩,他把她养在一个很大的别墅里,如果豢养金丝雀一样。纵使这样,女孩的心思全然不在他身上,无人的时候,她还会落泪。几年下来,尹瞳墨逐渐想明白一个事情,女孩不是初雪,她不爱自己。而自己爱的只有初雪,心里再也容忍不下其他女人。慢慢地,他越来越发现,女孩和初雪长得根本不像,她们只是神韵相似而已。他给女孩精心营造的安乐窝,已经变成了一座墓冢,一天天把他心中残留着对初雪的感情慢慢地埋葬。
尹瞳墨的酒店生意做的越来越大,被评为本市的著名企业家。尹瞳墨担忧了,做为公众人物他需要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而别墅里的金丝雀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只要它被记者挖掘出来,就会把他炸的粉身碎骨,他不想被毁掉前程,更何况这女人根本不是初雪,于是他把女孩赶出别墅,命她离开这个城市。
可女孩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她租了一间普通的民房住了下来,每日每夜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搜寻,她在搜寻她失踪的男友。尹瞳墨也曾派人恐吓过女孩,他担心有朝一日被人发现他和女孩之间的关系,可女孩就是不愿离开这座城市。他越加担心,越加觉得这个女孩不简单,难道她想敲诈自己?她一直默默不作声,就在等着有朝一日能够狮子大开口?
尹瞳墨派出的一个手下找到一个外地面孔,承诺给那人一笔钱,把女孩给结果了。结果是,外地面孔掉在下水道被抓。尹瞳墨买凶杀人的事随即被供了出来,因此他和那个外地面孔一块进了监狱。
四、离世之人寄来的快递:殉情不是古老的传说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兰花知道,那个誓死保护她的男人一定是黑子。她追出去的时候,黑子已经不见了。她披着头发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呼喊,寻觅,终于在近城郊旁的一处栀子树下面找到了他。他蜷缩着身体,身上的血液早已干涸。“黑子……”兰花捧起那张陌生了很久却突然熟悉到血液里的那张脸,他的唇已经冰冷,兰花吻了上去。兰花把黑子的头放在胸口,他的拳头攥的很紧,兰花松开了来看,里面滑出一张已经揉烂的字条:“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霎那间,兰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她扑倒在黑子身上,泪如雨下。
兰花孤坐在昏黄的灯下,耳边依稀响起了阿桑的歌。整个世界一片苍凉,自从黑子失踪后,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片孤单的叶子,在萧瑟的秋风中苦苦支撑着,抵抗着。黑子曾经像棵大树守护着身旁的她,有黑子在身旁,她的心无比坚定,她相信他能够为她遮风挡雨,为她撑起一片天地,有黑子在身边,她不但可以击败秋风的侵袭,就连严冬的酷寒也不在话下,黑子能保护着她一直走下去,坚定地拥有着她们自己的世界,直到地老天荒。只可惜在一刹那间,黑子离她而去了,顿时她失去了所有的坚持和动力,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和支撑,她由一片充满健康的绿叶瞬间枯萎,变成苍老的黄叶,即使没有一丝微风来吹动,自己已然断了枝蔓,飘落开去,不知道自己会飘向何方,她找不到他,她追不上他,她彻底地失去了他,她绝望,她无助,她的心早已在身体衰亡之前枯死,腐烂。空气里挤满了忧伤,从她的每一个细胞里迅速钻进她的身体,占据她整个身心,从身体里面渗透出来,再从另一处钻进去,在不断地来来回回中,她的前后纵横每一根叶脉和筋络都沾满了忧伤,压的她不堪重负,加速向地面坠去,直到重重地撞击在坚硬的地面上,摔的粉身碎骨,再散落进泥土里,无数的小虫爬满她已破碎的身体,找到她的心,拼命地撕咬着,并且永远只咬不吃,让她一刻不停地感受着万虫噬心的痛苦。
兰花带着黑子的骨灰回到了遥远的大山深处,在高高的天桥底下,为他修了一座圆圆的坟。其实那算不得天桥,只是架在空中的水渠而已,小时候的他们总喜欢在下面玩耍打闹,叫它天桥。黑子和兰花第一次约会就是在那里。
在一个月圆人安乐的夜里,兰花悄悄地把自己也埋了进去。墓碑上是她亲手写下鲜红的血字:来世,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我不知道文化水平不高的黑子,如何能写出如此细腻的日记,唯一的解释,恐怕就是爱之深痛之切的真实写照吧!
而捧着兰花写的纸条,我毫不怀疑她说的话,因为她本来就是那种绵里藏针的女孩。我明白她的用意:她想跟黑子永远在一起,但总得有人知道她们在一起了。活着时,她们没能拥有婚礼,离开了,不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们的相守相依。所以她用黑子的名义给我寄快递,告诉我她们的归宿,但特意讲明不要去找她,不要占用公共资源,一定是不想有人打扰他们永远在一起。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我想,我有些懂爱情了。
我想,清明节回老家去,给黑子上柱香。对了,还有他媳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