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们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筛查和比对,发现这家机动车检测公司数据异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问题。”不久前,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机动车检测公司擅自改变车辆检验关键条件、出具虚假报告案,对这家公司罚款3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这起被列入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典型的案件,背后有哪些隐情?
过程数据留下线索,顺藤摸瓜牵出违规行为
今年7月,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通过西安市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对检测公司上传的检测数据进行审查。
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肖超告诉记者,监管平台上可以看到车辆的各种检测信息。“比如按车辆类型分类,我们主要关注发动机转速是否符合客观事实。对于排放的污染物,要看其和发动机转速、车速、油温等是否成正比关系。如果明显偏离正常值,我们将对历史数据进行核查和回溯。”
“操作不规范的行为,都会被过程数据所记录。”肖超进一步向记者解答,“如柴油车使用加载减速法读取其功率,应该在70公里/时,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西安鹏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这家检测站的数据实际运行工况曲线存在异常,并未达到或接近此数值。”
顺藤摸瓜,针对这一后台数据中初露端倪的线索,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该案件交办给西安市生态环境经开分局进行调查。
经开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和数据比对,发现自今年1月以来,该公司在对84辆机动车使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污染物排放检验时,检测过程数据趋于恒值,未进行三次油门踩到底,不符合国标GB3847—2018要求,而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在对208辆机动车使用双怠速法检测时,车辆在检测阶段转速恒定,不符合国标GB18285—2018要求,却也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此外,还发现8辆车应使用加载减速法,实际使用自由加速法,擅自放宽检验方法。
“也就是说,他们违规出具检测报告300份,从中获利2.376万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软件系统存在漏洞,关键环节未达国标
锁定违法事实,可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就这起案件,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检测站使用的检测软件存在漏洞。
“国标GB3847—2018 规定,在车辆检测的过程中,车速应尽可能接近70公里/时。然而,公司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检测过程中车速超过50公里/时即可开始检测流程,也就是跳过限制要求,致使大部分车辆未能达到最低国标。”执法人员介绍说,而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这一案件的特点是存在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客观因素是检测站使用的后台软件存在系统漏洞,可以对未达到国标要求的检测项目出具虚假数据。主观因素是检测站在发现漏洞的情况下,利用该漏洞进行违规检测。”经开分局办案人员孙涛介绍说。
因此,在充分调查取证后,生态环境部门认为,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
目前,这家企业历经了停业整顿后,已及时联系第三方软件公司,对系统进行升级、补齐漏洞环节。同时,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指导,要求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程序执行现行有效的汽车检测标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西安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介绍,这一案件隐蔽性较强,通过传统的现场检查方式难以发现,只有在通过对后台大数据筛查分析后,才能发现端倪。自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执法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实现从注重现场检查到大数据筛选的转变。执法人员通过远程监控、数据分析等方式,重点检查复检车辆检验方法、过程数据、以及维修记录,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此外,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监管系统进行业务功能升级,实现异常数据监管端、企业端同步预警,有效遏制检验机构违法行为发生。
编辑:牛秋鹏
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