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关于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的内容,让我印象深刻,也是我过去一段时间比较关注的事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汤亮5日告诉记者。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常被称为“两法衔接”,包括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正向衔接指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反向衔接指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避免“不刑不罚”。

在检察机关内部,正向衔接工作由普通犯罪刑事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

报告提到,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2023年,最高检制定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11条意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闭环、无缝衔接。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272件,起诉行政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1473人,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2.7万人,防止当罚不罚。

“双向衔接中反向衔接的内容我比较关注。这意味着,涉案人不需要被判处刑罚,不代表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汤亮代表谈到一件反向衔接案例。

今年2月4日晚,金某和熊某开车经过浙江省象山县某村农田时,偷走了一农户大棚内的柑橘。经鉴定,被盗柑橘共计640余斤,价值9600余元。金某和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公安机关从金某处扣押了赃款900元和未售出的柑橘490余斤,将其发还给了被害人。

金某、熊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象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金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案发时因其他盗窃行为正处于监外执行状态,检察机关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熊某没有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又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是否意味着熊某的盗窃行为不需要受到任何处罚?刑事结案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官全面审查该案后,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书内容,对熊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的加强,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也让老百姓觉得法治是公平的。”汤亮代表注意到,为进一步提高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质效,上海率先在全国制定常见罪名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办案指引,明确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标准,为长三角地区办理同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供样本。今年6月,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研究中心在上海嘉定成立,该研究中心由上海市检察院、华东政法大学、嘉定区政府、嘉定区检察院四方合作建设,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路径,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报告执法司法领域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提炼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由点及面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

“行刑双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汤亮代表称,过去一年,行刑双向衔接取得的成绩令人欣喜,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主管机关沟通协作,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完善衔接程序,明确处罚标准,加强衔接机制考核,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崔晓丽)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