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上游新闻、九派新闻、红星新闻、新京报我们视频、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人周某(抛砖男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裁定,周某今天被执行死刑。
据悉,这是公开报道中,高空抛物案首个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2023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二人。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料图)
受害者家属:罪犯听到执行死刑笑了,始终未得到一句道歉
受害者家属娄女士称,被告人周某听到判决后的表现很“稳定”,还笑,有一种实现了自己愿望的感觉。
在执行死刑前,周某与家属有5分钟的会见时间。娄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始终未得到一句道歉。在宣告裁定后,被告人母亲在得知结果后也在流泪,但周某仍然是很麻木的状态,周某仍然是希望以故意杀人的手段实现其获死刑的目的。”
同时,娄女士认为,除了抛砖者,物业、夜市管理方等均应对该事件负责任,将追究涉事相关机构、部门责任。
娄女士表示,罪犯被核准死刑是罪有应得,她对这一结果并不意外,在等待这一结果过程中也并不忐忑,“因为妹妹是学法律的,所以我对法律很敬畏也很有信心,而且通过和法院、检察院的接触,我感觉到这些办案人员都很正义。”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律师:这对有效遏制高空抛物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庄玉武分析认为,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周某的高空抛物行为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通常意味着其行为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且这种危险性不仅针对特定个体,而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庄玉武律师认为,家属表示将追究物业、夜市管理方的责任是合理的。公寓楼的管理责任通常归属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管理机构。这些机构有责任确保公寓楼的安全和秩序,包括防止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的发生。《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而导致高空抛物行为造成被害方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相关单位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导致被害人的死亡或受伤,那么它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的大小和范围将取决于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单位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程度以及因果关系等因素。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律师解读认为,公开报道中,周某一案可能是高空抛物案全国首例死刑判决,该案对于有效遏制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的形势起到最富有说服力的作用,该案也必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