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燃气、燃料安全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就辖区餐饮企业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液体燃料存在消防隐患等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参会。
据介绍,承办检察官通过运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生产类案监督模型”,筛查发现辖区部分餐饮商户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根据推送线索,进一步实地调查查明,辖区20余家餐饮商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者虽已安装但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无法发挥警报功能。另外,走访中还发现部分商户违规使用液体燃料“轻质白油”,这些液体燃料露天存放、后厨“油气混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由于燃气报警、燃料储存、液体生物燃料使用规范等问题涉及专业领域,为准确查明问题、提供具体整改意见,承办检察官邀请具有高校研究背景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线索核查、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梳理问题线索、研判整改措施,为推动隐患整改建言献策,凝聚公益守护合力。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积极讨论、集思广益,对职权交叉的管理事项逐一分解任务,厘清了监管职责,达成了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的整改意见。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并建议及时跟进监督,落实长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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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徽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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