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起国徽,摆好座签,打上字幕,一个简易又不失庄严的法庭就这样“搬”进了村委会。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就送到哪里。

2024年11月6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合水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辖区内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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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该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正式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承办法官依法审理该案件。最后陈述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因分歧过大,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反复细致地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有理有据地进行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有了较大缓和,最终双方当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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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个案件是“治已病于公庭”,维护社会稳定则是“治未病于道远”。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就地开展了法治宣讲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针对当地劳务合同纠纷以及欠薪等法律问题,结合司法实践给出了对策建议,有效帮助预防和降低相关法律风险。“巡回审判+法治宣讲”不仅实现了个案就地开庭、庭后调解,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也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合水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在制度、信息、处置三方面互联互通机制,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合水法庭立足贴近群众需求及辖区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新型普法模式,利用“巡回法庭”深入基层的优势,将司法服务阵地前移到群众“家门口”,变“流动的巡回法庭”为“行走的普法讲堂”,使执法办案变成群众喜闻乐见、明法析理的普法过程,向社会传播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辐射效应,形成普法“新格局”。

主编|杨正飞 责编|张振宇

编辑|程艳红 供稿 | 蒋青柏 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