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的若干措施》,制定15条政策措施,涉及支持商业用地用途优化调整、优化土地出让管理、加大容积率支持、鼓励住宅产品多样化设计等方面,为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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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控制土地增量。《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合理控制供应增量。主动适应供求变化关系,适当减小单宗住宅用地出让面积、降低容积率指标,促进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

优化存量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商服、公服、工业等单一性质用地,用地单位可在规划方案审批时申请依照有关要求兼容一定比例的其他功能设施,无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鼓励土地功能混合利用和兼容。支持回购企业存量土地。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土地,以及司法和破产拍卖中流拍的存量闲置土地,在遵循企业自愿、平等协商原则下,支持区县政府按照合理价格回购。

提升土地供应质量。优化调整商业用地用途,对不在城市规划核心商圈和区域商业中心服务业集聚区范围内的未供应的商业用地,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的前提下,支持各区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等用途。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支持用地单位持出让合同办理工程许可及施工许可。对因疫情、自然灾害及政府原因无法按期开竣工的,合理免除违约责任、调整开竣工日期。

在新建商品住宅设计环节引导建设“好房子”。加大容积率支持力度。建筑外立面采用砖石、金属、陶板等高品质材料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为居住小区配套的门卫、换热站、垃圾收集房等公用设施不计入容积率。鼓励住宅产品多样化设计。新建居住小区满足绿地率、道路通行等规划要求,规划建设27米及以下住宅楼,允许设置室外专有庭院(含下沉庭院)。室外专有庭院(含下沉庭院)不计入建筑密度、不计入绿地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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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时报·新黄河 记者:罗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