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扭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判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保山市公安机关公开曝光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1. 2023年1月以来,杨某为吸粉引流,直播带货,多次在网络平台直播时故意虚构事实,炒作“江西胡某某”事件另有隐情,并展示其伪造的虚假判决书、裁定书,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腾冲市公安局依法将杨某刑事拘留。
  2. 2023年以来,郭某、杨某等10名网红在网络平台直播“PK”过程中互相串通,许诺多倍返利、高额回报引诱欺骗粉丝打赏、刷礼物,事后拒绝返现以非法牟利。经向社会征集线索,保山公安已向32名受害者发还被骗财物28.3万元,10名网红扰乱网络秩序、侵害群众财产权益,被龙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3. 2024年1月,杨某为吸引流量、增加账号关注,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捏造当日某地的云彩是地震云,还有24小时逃生机会的不实信息,诱发民众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施甸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处罚。
  4. 2024年2月,杨某为制造热点,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谎称“执法人员抢自己手机”,报案没人理,挂断自己电话,有视频有录音,并配上巡特警正常工作照片。昌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5. 2024年4月,李某在未核实网络视频真实性的情况下,转发一则谣言视频,称“有人贩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以伪装的救护车为掩护摘取受害人人体器官,或假冒网约车摘取器官。”该言论损害医院、网约车群体形象,易引发社会恐慌,施甸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6. 2024年5月,文某未经核实在手机某社交平台群内转发了一段视频,称“又一波暴恐分子袭击,刚刚几名暴恐分子在某县人民医院砍死3人,砍伤18人”“从门诊5楼砍杀到1楼”。经核查该视频及文字歪曲热点事件,与事实不符,易误导民众,隆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文某处以行政处罚。
  7. 2024年6月,刘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一则交通事故视频称:“又死人了,又是重大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查实,事故当事人伤情轻微,无生命危险。刘某为吸引流量夸大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隆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8. 2024年6月,因连日下雨,毛某为博取关注和热度,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多年前河水上涨视频,并假称施甸某地正发生洪水灾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施甸县公安局依法对毛某处以行政处罚。
  9. 2024年7月,杨某为吸引流量、谋取利益,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保山市隆阳区)各中学录取分数线”,误导考生及家长,扰乱保山市中考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隆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处罚。
  10. 2024年8月,杨某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称“已被某国防部纳入政府雇佣兵,于8月23日携带身份证于保山机场登机,日薪2万美元,祝你立功”。杨某的言论易误导民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施甸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义务。对于任意歪曲事实、故意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从严查处,望广大网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遵纪守法的合格网民。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董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