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和群众切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现对全县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商品价格)、服务内容、收费依据、优惠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公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范围的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不得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实施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得以推销延伸服务项目为目的,隐瞒殡葬基本服务。
五、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县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民朋友若发现有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稿源:价监竞争股
审核: 桂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