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有人在延河岸边发现一具女尸,女尸身中两枪,已经身亡多时了,延安保卫处在得到报案后,马上开展案情分析,经过辨认,死者是延安陕北公学的学生,年仅16岁,叫刘茜,于是保卫处立即发出追捕通告,追查凶手的下落,很快就反馈上来了两条重大线索。
一条线索是刘茜的室友反馈的,案发当天,刘茜被男朋友约走谈话;
另一条线索是刘茜男朋友黄克功的警卫员提供的,他说发现在给黄克功擦枪时发现有开火痕迹,另外,洗衣服时发现衣服上有血迹。
这种情况还是很棘手的,因为黄克功红军出身,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四渡赤水和夺取娄山关的战役中立过大功,又当过师宣传科长和团政委,是革命的功臣。
好在当时的黄克功已经恢复了理智,在领导同志的谈话下,交代出了实情
原来刘茜的原名叫董秋月,是山西省定襄县官庄村人,在中学读书期间,刘茜就秘密地参加了当时的抗日救亡组织,负责书写宣传材料和发传单,刘茜来到了延安后,被分配到了抗大十五队,队长就是黄克功。
当时黄克功年仅26岁,风华正茂,而且很早就投身革命,一路革命南征北战,经历过井冈山斗争以及两万五千里的长征,是条件相当优越的青年才俊,可是当看到刘茜后,黄克功感觉眼前一亮,随即感觉自己坠入了爱河。
随即黄克功向刘茜表达了爱意,刘茜也答应了黄克功的追求,两个人的恋人关系就算是正式确立了。
但是随着两个人交往的不断深入,刘茜慢慢地发现两个人无论是性格、见识、志趣、年龄还是生活方式,都有着较大的差异。
不久后,黄克功因工作被调离,两个人的接触变少了,关系也疏远了,此时的黄克功看到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怀嫉妒,加之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觉得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就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
于是在黄克功猛烈的爱情攻势面前,两个人开始产生了矛盾。当矛盾不可调解的时候,刘茜给黄克功写了一封分手的信。
信中写道:“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我希望你站在朋友或爱人的位置上来指导你的小妹妹,能吧?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认识上的相同......我们都有恋爱的自由,谁都不能干涉对方的交友......四万万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你说是吗?你爱我吗?而你更应该爱大众!这是我的点许希望。请原谅我的走开,感谢你过去对我的爱,送你一个吻。”
但是年少就参加革命的黄克功,文化水平有限,根本没有看懂,在旁人的帮助下,得知自己的女朋友刘茜要和自己分手。
面对刘茜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于是黄克功将刘茜约到延河岸边,哀求刘茜,希望她能回心转意,继续做自己的女朋友,和自己结婚,但是刘茜始终不肯。
耐心被磨平的黄克红,一怒之下拔出了手枪,指着刘茜说:“你到底干不干,不干我就打死你!”但这个倔强的女孩还是没有屈服的意思,他对黄克功说:“你这算什么,你打吧,不干就是不干。”
话音刚落,黄克功拿着枪的手扣响了扳机,在枪响之后,子弹刺穿了刘茜的胸膛,然后跌倒在地,黄克功残暴地再次举枪朝刘茜的头部补了一枪。刘茜当即被打死在河滩上。
事发后,黄克功还对外衣和鞋进行了清洗,对手枪也进行了擦拭,企图摆脱嫌疑,面对副校长罗瑞卿亲自审讯,黄克功起先答非所问,不肯承认,继而在一系列的证据面前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杀害刘茜的经过。
案件的审理期间,关于如何处理黄克功有了两种看法,有人认为,黄克功是红军的重要干部,对党是有功的,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主张给他戴罪立功的机会;
有人认为,黄克功自恃有功,无视法纪,杀人者必须偿命。
黄克功本人也写信给中央称,如果死刑必须执行的话,希望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不死在自己的法场上。他要求给他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要死在向敌人的冲杀中。
在此情况下,罗瑞卿即刻打电话向毛泽东汇报了案情。
毛主席怒道:“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于是经过慎重讨论,中央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并交给人民公审。
就在黄克功被推向刑场时,一匹快马很快送来了毛主席的信,
全文是:
雷经天同志: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一个普通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所以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