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中,李云龙有一次违抗命令,就是李云龙和日军的坂田联队发生了激烈的战斗,上级让李云龙所在的新一团后撤,但李云龙选择抗命,从坂田联队的正面发起了攻击,并顺利消灭了坂田联队的指挥部。这打仗算是打赢了,但李云龙却挨了一个处分,灰溜溜地被撵到被服厂当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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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现实中,《亮剑》丁伟的原型钟伟将军却连续三次违抗了林彪的命令,不过,同人不同命,李云龙违抗命令被处分了,钟伟不仅没被处分,还被表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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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3月8日,林彪命令钟伟的2纵5师要配合1纵围歼大房身附近的新1军1个团,可在第二天中午,钟伟发现敌第71军88师在靠山屯一带,并有大批军用物资,正准备撤退。

于是,钟伟和李云龙的心思一样,到嘴的肥肉绝不可能放走,钟伟想把这块肥肉吃下去,当场决定开打。

林总第一次催促命令:

5师正在猛攻敌军,鏖战正酣时,林彪发来电报催促,命令5师速去大房身。钟伟婉转地拒绝执行命令,回电说:好的,林总,我把这股敌人吃掉马上就去。

林总第二次催促命令:

不过,敌军88师也不是吃素的,战斗力也很强,拼死顽抗,林彪又来第二份电报,催促马上撤离战斗,迅速配合1纵围歼大房身附近的新1军1个团。

钟伟继续选择不执行命令,回电:我这都快吃掉1个团了,一大堆俘虏,也拔不动脚啦!

林总第三次催促命令:

敌军88师也善于防守,钟伟的5师战斗力极其凶悍,但这一回连攻四次都未成功拔掉敌人据点,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这时,敌军87师也在赶来支援的路上,钟伟的处境十分危急,林彪的第三方催促命令电报也到了,电令钟伟必须明确执行总部意图,不能擅做主张。但钟伟的表现和李云龙还是有几分相似,他出人意料地又一次拒绝执行命令,给林彪回电:现在正是抓大鱼的好机会,我已经在这儿围点打援,快让其他友军都来配合我吧!

胆敢连续违抗林总三次命令,还教林总怎么指挥部队,这也就钟伟敢那么做。不过钟伟敢违抗命令,肯定是有充分的缘由:

一是时机优势。因为敌88师在撤退,对我军5师毫无觉察,这是时机,如果攻其不备,一定能吃掉。

二是兵力优势。虽然只有5师一个师在打,但18师、独1师等友军就附近,我军其实是有兵力优势,一旦5师啃不下,友军随时可以支援。

三是成果优势。如果执行林彪的命令,最多只能歼灭一个团,但如果打88师,就能歼灭一个师,战斗成果不言而喻。

四是主帅优势。最重要的一点是,钟伟这边的主帅是林彪。林彪之所以能战无不胜,也在于精于谋算,善于捕捉战场机遇,接到钟伟电报后,他经过通盘考虑,认为战场形势已变,战略部署必须跟着变。于是,当即回电:改变原来的作战部署,将歼灭大房身之敌部署改为监视,令1师,6师和6纵队向靠山屯附近集结,集中主力歼灭敌88,87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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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如钟伟所料,全歼敌88师。战斗结束后,钟伟没有如同李云龙一样,挨一个处分,不仅如此,还得到了林总的表扬。直到后来,林彪一把将钟伟从师长直接提拔为纵队司令,李云龙可从来没当过纵队司令,这一点上,李云龙就不如钟伟了。值得一说的是,四野从师长直接提拔为纵队司令,只有两个人有这种待遇,另外一个就是梁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