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与存在主义惺惺相惜的时候,往往是遇到了极大的艰难困苦,于是,自我实现成了很多人逃避现实的最后避难所(借口)。
——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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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第八章(1)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对立在属中是怎样不同的,

请大家注意,它讨论的并不是在属中的相异或不同。

这一章一共只有三大段,每段着重说一个意思。

原文:

“于种有别”是说“一事物”“于某事物中”有别于“某事物”,

这就该是那相别的两事物所共同归属的事物;

解释:

亚里士多德首先说:

“在属上不同的”意思是,一个事物在某个事物中和某事物不同,

这中间那个“某个事物”就应该是有区别的两个事物所共同归属的事物;

换言之,这个“某个事物”是那两个在属上不同的事物都归属的事物;

原文:

例如动物之“于种有别”均属动物。

因此,别于品种之事物必隶同一科属。

解释:

比如,一个动物和另一种动物在属上不同,但是,它们一定归属于动物。

所以,在属上不同的东西必定在同一个种之中。

原文:

我所举“科属”一字的命意,在物质上或其它方面着想,

既为两品种的共同云谓,也就包涵着非出偶然而确实重要的差异。

解释:

我所说的“种”这个词的含义,从质料或其他方面来看,

既是两个属的共同称谓,表述两者,

还包含着非偶然的方式才具有的重要差异。

原文:

在这科属以内不仅各物具有通性,

例如两必同为动物,而又必各具有其个别种性,

例如其一为马性,另一为人性;

这通性,在每一动物上所表现的,超于种性之别。

解释:

因为在种中不仅各个事物具有共同的性质,

比如,它们两者都是动物,而且这个动物性本身又必须具有其特殊性,

例如在一种情况下是马的性质,在另一种情况下是人的性质;

因此,这个共同的性质——动物性,在每一个动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都是超于它们属的性质的区别。

原文:

于是某一动物可由彼自性而成为某种动物,

如一匹马,

而别的则成为别种动物,如一个人。

解释:

于是,某一动物可由于其天性而成为某动物,

比如,一匹马,

而别的则可以因为自身天性成为别的动物,比如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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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所以这差异必须是科属以内的“别性”。

解释:

因此,这个差异必定是在种之中的不同。

原文:

我将“异于科属”一语加之另一“别性”,使科属本身成为互别。

解释:

因为我说的“种的差异”指的是一种不同,它使种自身成为不同的。

原文:

于是,这将是一个“对反”(这也可由归纳予以说明)。

解释:

于是,这会成为一个“相对”(这点也可以用归纳法来说明)。

以上这段亚里士多德论证了“在属上不同的东西必定在同一个种之中”,

这就是他常讲的定义就是“种加属差”。

因为,尽管在属上彼此不同,比如一个是马,另一个是人,但它们二者又同属于一个种——动物之中。

他在这里说,“种的差异”是指一种不同,它使种自身成为不同的。

这句话有些令人费解,前面已经讲过,在动物这个种中,包含着在属上的不同事物,这也可以说是种的差异。

但什么是“会使种自身成为不同的”呢?

除了已经说过的那种“在种之中包含着在属中的不同”的意义外,再也没有什么是“使种自身成为不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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