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塑杯”东莞市第十五届
小小说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打造东莞小小说特色文化品牌,提升东莞文化形象,以文学赋能“百千万工程”,助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东莞小小说不断探索创新,东莞市小小说学会、东莞(桥头)小小说创作基地、《小小说选刊》东莞小小说创作基地、东莞市作家协会桥头分会、东莞市作家协会寮步分会联合广东美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广东美塑杯”东莞市第十五届小小说创作大赛,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小小说学会
东莞市作家协会
东莞市小小说学会
东莞(桥头)小小说创作基地
《小小说选刊》东莞小小说创作基地
东莞市作家协会桥头分会
东莞市作家协会寮步分会
协办单位
广东美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奖项及奖金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9名(奖金各500元)
评奖年度如无优秀作品,相关奖项可以空缺。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
聚焦莞邑大地,结合自己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用小小说形式讲述坚定文化自信、聚力“百千万工程”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的新时代感人故事。
(二)参评对象
东莞户籍或2023年-2024年度内在东莞学习、工作、生活的文学爱好者。市外参评者仅限于在《荷风》或《美塑》发表后再被《小说选刊》《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台港文学选刊》转载的作品(已获扬辉小小说奖的作品不可重复参评)。
(三)征文要求
1、市内每位参赛者可提交2023年-2024年内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作品1篇及未发表的原创新作1篇参评,已发表的作品须提交发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市外参赛者仅限在《荷风》或《美塑》发表后再被《小说选刊》《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台港文学选刊》转载的作品,且须提交已被转载发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每位参赛者参评作品不得超过两篇。
2、作品要求注重文学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3、字数1500字左右,最长不超过2000字。投稿以正文+附件方式投到指定邮箱dgxxs2018@163.com,文末注明作者简介并附上真实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作品须为署名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作品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组委会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和追回奖金等权利,并由投稿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作品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四、评选范围及原则
(一)作品评选范围为征稿启事规定日期内的作品。
(二)作品质量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小小说活动的作家作品应予以关注。
(三)建立诚信机制,抄袭作者三年内不得参与评选。
五、评选制度
聘请业界专家评审。评委应为独立评审人,凡可能与参评作者作品产生利益关系者,均不聘任。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69-83349489
东莞市小小说学会
东莞(桥头)小小说创作基地
《小小说选刊》东莞小小说创作基地
东莞市作家协会桥头分会
东莞市作家协会寮步分会
广东美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
图文:东莞市作家协会桥头分会
编辑:郑凯峻
编审:邓佩珊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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